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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作寄住证
北京市工作寄住证
一、 受理部门 北京市海淀区人事局录用调配科 二、 受理依据 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寄住证〉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人发[1999]38号) 三、 受理条件 在北京市海淀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中工作,本市紧缺的专业和管理人才,年龄35周岁以下且身健康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学士学位且成绩突出者; 2、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业务骨干。 四、 申报材料(使用B5纸) 1、单位写出\"关于×××办理《北京市工作寄住证》的申请。\"主要内容:企业的基本情况、申办人的主要成绩等,申请单位盖章,一式一份; 2、办证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的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历、学位证或职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配偶随办提供单位接收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子女随办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北京市工作寄住证申请表》三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五、 受理程序 1、申报单位持申报材料办理,证书原件审检后退回; 2、申报材料合格后,报北京市海淀区人事局领导审核; 3、审核同意后,报北京市人事局调配处审批; 4、审批同意后,领取\"工作寄住证\"。 六、 享受待遇 1、持证人不再办理户口《暂住证》; 2、持证人在购房、子女入托及入中小学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七、 延期、注销办法 1、证书有效期限为两年。到期后,因工作需要可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应在有效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逾期证书自然失效。 2、持证工作满三年以上者,需要引进并符合条件者,可由用人单位向办证部门申报引进人才; 3、如终止工作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收回《北京市工作寄证》,到办证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八、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苑操场15号 邮编:100080 交通:运通106、206,公交320支、332、332专、355支、384、718、727、732、808、832 路在海淀站下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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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布于:2002-05-25 12:52
靠,又不知道多少钱一个了,暂住证完了又出新花招了,现在的政府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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