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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03-12-28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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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03-12-28 15:51
英雄 所见略同, 我也正有此意!! :D 9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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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03-12-28 15:51
[quote]不过就你看来..... 可能吗? :o 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 [/quote] 4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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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03-12-28 15:53
先发一诗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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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03-12-28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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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03-12-28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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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03-12-28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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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03-12-28 16:30
失忆刀
作者:丁零 我和两个人走在一起,而且脖子上还套了一根不是很好看又粗又长的链子。 任何人的脖子上套了一根这样的链子都会伤脑筋。 于是,我强烈的开始抗议:“这样好象很没有人权!” 他们看着我,很惊诧我这样说。然后就皱着眉头,冷漠的嘴角浮现出戏弄的神色,说:“你不知道?你已经没有资格说什么人权了!因为你已经不是人了!” 他们还告诉我说,他们叫做黑白无常! “很有趣的名字!”我说! 他们再次惊诧的看着我。也许他们在拘人性命的生涯里从来没有见到一个人象我这样说话的。 其实我也满想哭的。我觉得一个年轻的女孩变成了女鬼实在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这个时候应该享有悲哀的权利。 可是我偏偏就是没有哭。原因也是很简单,他们两个人已经是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了,我觉得和这样难看的两个人作同样的表情更加悲哀。 我和他们来到了一个叫做阎王殿的地方,里面有人,而且远远不止一个,每一个人都是一种表情,绷着脸欲哭的样子。我算是与众不同的了――本来嘛,不管活着还是死了,都要有点新鲜的东东。 黑白无常让我站在队伍的最后。“是要决定我的处分了?”我笑着问,“请提醒你们的阎王,我不仅怕死,而且很怕痛。死已经发生了,所以希望自己的运气不至于这样坏,连带还要痛。” 黑白无常什么都没有说,退到了一边。 然后,阎王升殿了! 假如允许我把他叫做人的话,那么我要说他其实是一个很英俊的男人,只是故意摆出很冷漠甚至凶残的样子来,好叫所有的人畏惧他。这是他的职业表情吧。 阎王一个一个的审问人,排在我前面的人也是一样的回答,很老实。然后阎王就一个一个的定罪,把人带下去,也许是送到地狱受各种刑罚或者各自投胎了吧。 我听见他们自称是什么天山派掌门,还有当今皇上的弟弟。其实人一死,身份就没有作用了,管你原来是什么都是一个结局。 轮到我了。 “你叫什么?”阎王问。 “不知道!” 阎王楞了一下,“你要老实的回答问题!”他是在提醒我吗? 我摆出一种特别老实的表情:“我真的不知道!”世界上的人就知道不断的提问,现在到了这里还是免不了这样的麻烦! “那么,你知道自己为什么死了吗?”他再问。 我觉得对这个问题很有兴趣,所以仔细的想了再回答:“不知道!” “假如你可以告诉我,我会很感激的!我可以用千金来买这个答案!”我补充说:“可是,我刚来,你们的钱庄里一定没有我的帐号,可是我一定可以赚到钱来买这个答案的!” 阎王看了一眼黑白无常,很平淡的问:“什么人提前给她喝了孟婆汤?” 他的声音不是很尖锐,可是黑白无常好象听见了什么魔咒一样,立刻吓的伏在地上回答:“没有!我们路上没有耽搁!” 阎王没有再看他们,也没有叫他们起来。他把注意力转到我这里:“你从哪里来?” “不知道!” 阎王好象叹了口气:“那么,我来告诉你!你叫丁零,你本来就是一个奇怪的女孩子,你喜欢很多东西,比如最好的酒,最快的马,最柔软的床,最特别的点心。你喜欢穿着宽大的袍子赤脚走路,你很任性,所以你需要很多钱!你有很多赚钱的方式,包括杀人,可是你杀人或者动手都很挑剔。” 我看着他,淡淡的笑,“你很了解我?阎王了解每一个鬼吗?那么,你可以告诉我,我是怎么死的?” “死于失忆刀,三寸长的一把刀!”他说,说话的时候就一动不动的看着我,看我脸上的表情,然后慢慢的说:“你曾经爱过一个人,但是你无法和他在一起,因为他是江湖上近年来最神秘的一个组织的首领。你要他爱你,可是他不肯!他的责任在他的组织里,在他称霸武林的野心里,在他的控制欲望里。所以你就拿了一把刀找到他,告诉他这叫失忆刀!你说只有他失忆忘记自己的责任,或者是你失忆忘记对他的爱,你们才可以解脱!” “哪里有这样的刀呀!”我听着好象是在听别人的故事一样,插口说:“除非是拿这把刀杀人,死人是不会有记忆的!” “是呀!所以你死了!”阎王说:“你无法用那把刀杀死他,所以你就杀死自己!” “谢谢!谢谢你告诉我!我还有一个问题!” “什么?”阎王问我什么的时候声音居然开始发抖。 “我生前还有朋友吗?他们会烧很多的纸币给我吗?要不然,我现在真的拿不出钱来报答你回答问题的酬金!” 阎王的眼睛里闪现出一种很复杂的表情来:“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的反应可以证明这个。 “本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脑袋里空空的,可是现在知道了!那样伤心的死在失忆刀下,当然不会再给自己的魂魄留下什么记忆了!”我说。 “那么你要知道那个男人是谁吗?”他问。 我摇摇头:“没有必要了!现在我没有要知道的愿望!”我说。 他看着我,没有再说什么,摆摆手要人带我下去。我不知道他们打算判我什么罪,也不知道他们要带我上那里去,是投胎还是受苦? 我被人带到一个地方,黑黑的,看不见任何东西。 然后他们立刻就走了。 我一个人站在那里,看着周围黑黑的一切,什么也没有做,就是站着,有东西爬过我的脸,我知道那叫做眼泪。 慢慢的,有了一点光线…… 太阳在我面前!周围都是树。 我刚从阎王殿里回到这里。 就是在这里我把失忆刀插到自己的胸口,然后跟着黑白无常到阎王殿里转了一圈,见到了一个叫做阎王的男人,然后回到了这里! 只有死才能失忆,可是我真的没有死。我还可以看见太阳,当然可以记起很多东西!我记得我曾经愿意为了忘记一个男人而甘心死!那个男人叫做阎王,他是江湖上最神秘组织阎王殿的首领,他可以按照他们的标准给人定罪,也可以决定人的生死。当阎王殿宣布一个人死的时候,就没有人躲的过,当他们要一个人活的时候,也没有人可以死,因为他们的武功和医术都是那样神秘! 他没有让我死! 我记得当我把刀插进胸口的时候,他的脸比白纸还要苍白,几天里他一直握着我的手用他的内力维持我的生命,我也记得他们的医生来来去去使用很多办法让我活下去。 所以我没有死! 既然我没有死,我就还是那样爱他!我忽然发现原来他也爱我! 实在很可笑――当我不知道他爱我的时候我要用尽一切办法逼迫他,逼迫他放弃江湖的一切,放弃阎王殿的一切。可是当我发现他爱我的时候,却决定让我放弃他!我要成全他的责任! 我装着死里逃生失去记忆的样子离开了他! 手上是一把失忆刀――我带着失忆刀离开了阎王,也离开了他存在的地方,来到了一个叫做细柳镇的地方。 那里有很多快乐的人!从捕快到大夫乃至杀手,他们都是带着曾经的伤痛来到这里,用友情和快乐生活方式医治自己和别人的痛楚! 我也是! 世界上没有失忆的刀,可是有一个快乐的女人使用一把叫做失忆刀的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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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楼#
发布于:2003-12-28 16:31
别让我出刀
作者:丁零 -------------------------------------------------------------------------------- “我的剑是我唯一的伙伴,只有它陪伴我浪迹天涯。我虽然孤单但我并不孤独,天生的乐观使我走到哪里都会有朋友。然而每次我都会一个人再度离去,去追求我的梦想。”辉说。 多年的流浪生活使辉的思乡之情越来越浓,于是辉又一次踏上了细柳镇的青砖小路,这是哥哥水泡生活的地方。如今水泡已成为这个小镇大名鼎鼎的捕快。哥哥说这里的幽静和宁静是他用生命珍惜的,这里有他的太多朋友――刁钻古怪的虫小姐(没想到哥哥这多年中收了个妹,于是辉也一并认了),活泼可爱的丁大小姐,“的说的说”的羊大夫,总想找人蹭饭的清娃,还有灵猫啊,无情啊,菜饭啊……哥哥总是夸耀说这是他的魅力吸引来这许多朋友,言语中带着不尽的自豪。正因为有这些朋友在,哥哥让辉也留下来,来一起享受美好的江南风光。江南的风光是最让人陶醉的。 所以辉回来了。 一进小镇就感觉到怡人的空气在环绕。辉不由吸吸鼻子――有多久没有注意空气的曼妙了? 水泡站在那里等他,一身宽大的袍子,手上是他的刀――小楼一夜听春雨。水泡的这把刀已经是第二把,但是在水泡手上,这把刀的威力一定不减当年!! 辉眼睛看见这把刀,血液开始明显沸腾!他是剑客,水泡是刀客,二者相遇,会是什么结果?这是辉一直想知道的。 所以当水泡和他说话的时候,辉的心里充满了刀刀刀! “你来了!”水泡说。 “是呀,刀!” “你看着我的刀?” “是我的剑在看!” “我不明白!” “你应该明白!”辉握紧了剑:“你可以出刀了!” “我不可以出这把刀!” “为什么?因为刀坏了?” “这是一把新刀!” “因为我是你弟弟?” “我要出刀的时候不会在乎你是不是我的弟弟!” “因为你手上有伤?” “没有!我全身上下都没有伤!估计还可以活百年!” “很好!出刀!”刀字一落,辉的剑出鞘了。一条长剑像蛇一样卷向水泡,他的出手很快,在一刻间已然封住水泡的全身。 出刀吧!大哥! 水泡的身形居然比他的剑还快,这是辉的意外。从小到大,辉知道水泡的刀快,没有料到他的身形如此快! 水泡还是没有出刀! “我说了我没有办法出这把刀!”水泡说。 “我会让你出刀!”辉不甘心。 剑更快! 水泡开始急促的呼吸! 他的体力居然不如当年! 辉微微一笑。 水泡终于道:“你要看我出刀才甘心?” “是的!我要看看是你刀快,还是我剑快!”“你看着!” 水泡忽然跃起,辉的眼睛渴望的盯住了他的刀,剑上充满了斗志!等待这一刻! 水泡出刀! 飞刀!薄如蚕翼的飞刀! 辉从来没有想过水泡出的居然是飞刀!他的步子连连后退五步才稳住――“你!!” “我说了,我没有办法出这把刀,因为我只会飞刀呀!”水泡忽然笑起来,笑得很开心缓缓从脸上撕下一张面皮来――露出一张年轻愉快的脸来――除了丁大小姐还会有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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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楼#
发布于:2003-12-28 16:31
望月刀客
作者:丁零 -------------------------------------------------------------------------------- 月就在树梢。 人就在树下。 望月刀客躺在树下望月。 他的脸很黑,衣裳看上去和乞丐一般无二。有时候他就想永远的躺在那里。倒不是他喜欢树,或是喜欢月亮。只不过觉得人生不如意的事末过于站起来找吃的。 现在连这个问题都解决了。 不仅不用站起来张罗吃的,而且还可以吃的很不坏。 丁零走到他面前,把一个提篮放在他面前。有一碗珍珠米饭,一小碟糖排,一小碗二十四桥明月夜,一小碟玉笛谁家听落梅。 丁零等他坐起来吃完,开了口:“可以了?” 望月刀客连嘴也没有搽,就点点头。 “如果我赢了,你真的可以做任何事?”丁零笑着问。 望月刀客想笑。丁零每天好好的待他,只为每晚拼一次刀。虽说有条件,但是不过一刀,换的天天轻松。 望月刀客说:“你几时看见我反悔了?” 丁零也点头。 “今天月亮很好。”她好像笑的很惬意:“有一点光晕。” 望月闻言,便顺便抬头看看月亮。 丁零就在那刻出刀了。三寸长的飞刀,薄如蚕翼,在夜中划出漂亮的弧线。丁零一向为她刀的速度骄傲。 但是――飞刀就在望月刀客的胸前被击落。 丁零几乎没有看见他出刀。 望月刀客还是坐在那里,懒懒的,刀在他手边,好像没有动过。 丁零没有惊讶。微笑着提了篮子就走。 说不出是第几天了。 丁零又站在望月刀客面前。 “今天还是老样子?” 望月刀客点点头,险些笑出来。他等着,这几天丁零用尽花样――她从没想过如何好好练习飞刀,就是不停找东西引开自己的注意――这个笨丫头,不知今天又有何花样。 事情总有但是。 所以那一刻,也有一个转折。 还是那把飞刀。 还是从丁零的袖间发出。 还是那个速度。 但是这一次击中了望月刀客――用刀背。 望月刀客一脸讶异。 “以前我一直在制造你不防备的契机,以为可以引开你的注意。忽然我想通了:你已习惯我的伎俩,所以我今天就直接一点,我一句废话也没有说呀――呵呵。” 望月刀客没有办法。 把丁零这样的女孩想成一成不变的人本身就是件傻事。 望月刀客叹口气:“你要我做什么?――只要不是要我的命。” “当然不要你的命。”丁零微微笑着,再微微笑着。 望月刀客看着她的笑,忽然恐慌起来:“你不会要我――” “是呀,聪明。”丁零还是微微的笑,留下了脸色煞白的望月刀客就走。 望月刀客的脸色真的比死还难看,好像天塌下来,好像地崩开来一样――这是丁零用尽心机希望看见的表情。 一直偷偷观战,怕出乱子的水泡想了一夜,也想不出是什么样的事让望月吓成那个样子,终于冒着坦白自己很不道德的偷看行径的危险,开口问丁零。 丁零哦了一声,很轻描淡写的说:“他比王动还王动――所以我只是让他去洗个澡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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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楼#
发布于:2003-12-28 16:32
无情之死
作者:丁零 -------------------------------------------------------------------------------- 无情是一个杀手。 他想出名――就凭手中的剑。 在他做杀手以前,他是一个乞丐。在天寒地冻下,艰难地维持生命是件痛苦的事。所以在他从饿死的边界走回来时,他发现死有很多种,饿死是最不值的。所以他决定做一个杀手。 就凭他手中的剑。 他手上有一张字条上面写了时间:5:22,地点(略),任务:杀一个人――丁零,丁大小姐。 无情走进屋子,第一眼就看见了丁零。她坐在桌边,面前有一壶酒,几个小菜。 “是你?”无情冷冷的问:“你是丁零?” 丁零抬起一双大眼睛,眼睛里有年轻快乐的笑容。“是呀,甲乙丙丁的丁,零蛋的零。” 无情依旧冷漠:“我来杀你。” “是吗?”丁大小姐的语气好象无情要杀的人不是自己,好象无情手中的剑不是剑。 无情继续说:“但我不会杀你――毕竟你救过我。那时我快饿死了,如果不是你,我活不到现在。” “但你是个杀手。” 无情忽然笑了:“本来是的。现在不是。我不杀你。” 丁零眼中的笑意更浓,招呼了一声:“酒是好酒,菜也不坏,刚刚从楼外楼叫来的。如果你没事,可以坐下来喝一杯。” 无情伸出手,接过丁零递过来的酒,一饮而尽。 丁零笑笑:“你知道是谁让你来杀我?” 无情没有回答,表示不知道。 “是我自己。当初看见你时我就知道你是做杀手的好料,正好我爷爷想招募一批新的杀手。所以我下了定单,让你来杀我。只可惜,你偏偏不肯杀我。我很敬佩。 不过,你是杀手,杀手不杀人就只有死。所以,不好意思得很,你只有死。” 无情没有听完,死人是听不见的。 丁零握住酒壶,轻轻地浇在地上,燃起一丝青烟。 (不好意思得很,不是为我的狗报仇,从见到无情第一天起,我就琢磨杀死他了。反正思思死了,他一个人好孤独的,我在写的时候,苹果说不用杀他,他会自杀的,但我想好事做到底吧,所以还是杀了他。水泡别来抓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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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楼#
发布于:2003-12-28 16:35
血债血还 陈毅聪
当我在纸上写下“血债血还”这四个字时,我告诫自己不能虚构过于血腥的情节。也许你初看之下会认为这是个有关复仇的故事,那我便请你看完它。你将发现故事的主题有关负债。是的,负债的主题比复仇来得深刻。 一般而言,仇恨随着时间流逝而被淡忘、被消解,负债则不然。它象滚雪球一样,只会越滚越大。陈阵也是如此认为的,所以我想象得出他是个好人。好人的定义在我看来就是宁可别人欠他,不愿他欠别人。陈阵是个武功高强的好人。 好人的生活总是格外的沉重。为了偿债,陈阵只得充当杀手替债主杀人。我们知道,他的武功很高,高到可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从未有过失手之虞。杀人,哪怕是杀武林中最有权势、武功最厉害的人,对于陈阵而言,亦非难事。但陈阵是个好人,已经厌倦了杀人生活的好人。他曾经无数次地拾起寻死的念头,之所以没有自杀无数次也是因为负债,――感情上的负债。陈阵想到深爱着自己的父母,就不好意思自杀。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很残酷,因为陈阵的债主并非旁人,正是他的父母。父母知道他不想再当杀手,所以也不勉强他。只是陈阵觉得过意不去,父母生他、养他、教他武功,如此地体贴、关心他,为父母杀掉几个人又算得上什么呢?他依旧埋头杀人,并因此而日见驼背。 有鉴于此,陈阵发狠地说,我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别人对我有恩惠。除了得自父母处的命中注定、无法逃避的恩惠外,他极度小心地坚持 “一芥不取之于人”的禁忌。这种小心在我看来近似于病态。然而,正是在这种病态的冷静与癫狂中,陈阵的武功进入登峰造极的境界,个人创造力发挥得淋漓尽致。陈阵父母见识了儿子的绝顶武功后,开始担心他的健康,于是带着他归隐山林。 故事至此已可以结束,但我不愿便宜了陈阵,所以安排一位女孩爱上他。为了增加故事的戏剧性,我们假设这位女孩与陈阵有杀父之仇。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女孩曾经盘算着杀死陈阵,为此假意接近他,假装爱上他。说到这里,我能想象到读者大爷们开始发笑,呵,肯定又是假戏真做、恨融于爱的老套路,小资情调,俗!确实如此,女孩不出意料地真爱上了陈阵,放弃了复仇的愿望。 这时,陈阵可犯难了。我们知道,他不怕别人杀他,就怕别人对他好,况且是一位仇人的女儿对他好!他担心再次负上一生偿还不清的感情债。我得承认,如果我是陈阵,我没法不对那位女孩产生好感,我很可能会爱上她。考虑到陈阵的眼光没有我高,所以我相信陈阵对女孩有爱慕之情,盼望着女孩对他好,――他处于欲要还拒的境地。 陈阵为此闭门不出,思考了三天三夜之后,在一个春光明媚、草长莺飞的清晨,流着泪跪在父母跟前,一言不发。父母正待开导、安慰一向坚忍的儿子,他却站起,转身,出门。陈阵吩咐下人去请女孩前来,称有礼物送给她,然后提着长剑回到屋内。一道生动精美、荒诞怪异的剑光闪过,陈氏一家归于死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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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楼#
发布于:2003-12-28 16:37
黑发难留,朱颜易变,人生不比青松。名消利息,一派落花风。悔杀少
年不乐,风流院,放逐衰翁。王孙辈,听歌金缕,及早恋芳药。世间真乐地,算来 算去,还数房中。不比荣华境,欢始愁终。得趣朝朝,燕酣眠处,怕响晨钟。睁眼 看,乾坤覆载,一幅大春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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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楼#
发布于:2003-12-28 16:58
汝爱我心 我怜汝色 以是因缘 经百千劫 常在缠缚 ---楞严经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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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楼#
发布于:2003-12-28 17:00
如果有一天迷失风中 带我回到你的怀中
因为我知道你是个容易担心的小孩子 所以我在飞翔的时候 却也不敢飞得太远 -- 陈升。风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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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楼#
发布于:2003-12-28 17:03
繁华背面是一片凋零 激情背面是一片虚无
生命摇摆於执著与了悟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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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楼#
发布于:2003-12-28 17:05
只因众法合成此身 起唯法之起 灭唯法之灭
-- 维摩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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