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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是什么?(转贴)
WTO只有一个主要由贸易法律师组成约200人的秘书处,并且它的职责是呼吁申诉法庭对成员国之间的贸易纠纷进行处理。WTO基本上是一个活跃的准审判实体,而不是自由贸易的决策和强制执行机构。实际上,大部分纠纷是滥用贸易补充法造成的市场不开放所致,绝非市场开放问题。
世界贸易组织(WTO)正处于危机之中。许多对全球化持批评态度的左翼人士将其描绘成自由贸易的驱动力量。但实际上,WTO是一个人手不足、负担过重的技术性官僚机构,而且毫无政治影响。WTO是关贸总协定(GATT)的秘书处。 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历史,就是一小拨热心肠的技术官僚,为了自由贸易的更广阔利益,经常带着机会主义的企图来使国家政府之间互相提供特许的历史。 WTO并没有政治力量。其全部八轮有关削减关税的成功谈判都必须由主权政府先进行谈判,然后再付诸实施。WTO没有自己的军队来实施它的意志。它仅有200位职员,而且大部分是贸易律师和经济学家。除了一个上诉受理组织用以监督规则的执行之外,它和政府间会议的组织者没有什么区别。WTO的规则建立在政府之间互相尊重基础上,本身就比只有少数人能参加的(或者至少是昂贵的)伦敦俱乐部中绅士之间的协议强不了多少。WTO和俱乐部的执行秘书差不多,向未付钱的绅士送备忘录,暂停那些破坏规则的绅士们进入餐馆和游泳池的权利。 破坏WTO规则的最简单方法就是不接受最惠国、非歧视对待的原则。如果美国允许其出口商向欧洲倾销产品,那么欧盟可以请求欧洲委员会颁布反倾销法。如果委员会同意,就可以向倾销的产品征收关税。 WTO允许国家采取的报复手段是对违约方所在的国家重新征收关税。因此所有的报复行为都是国家政府之间的。WTO就像一个交通警察,指明哪些是涉及国际合作者的真正的国内合法行为。其惟一指导性作用,是听取有关不履行贸易法实施中的正确程序的上诉。 WTO目前正处于困境,并且可能由于下述三条原因而解体: 首先,WTO是一个技术组织,缺乏政治力量甚至政治协商。 第二,由于极端缺乏政治技巧,因而在已经流产的1999年12月西雅图世纪会议上,WTO在非政府组织的地位问题上犯了致命的错误。WTO若想继续存在,惟一的选择是一如既往地同政府合作,这正是关贸总协定所采取的形式。 WTO和关贸总协定的成员是政府,不是公司,也不是非政府组织。 如今,WTO已经为非政府组织提供了平台。因此对非政府组织而言,现在是双喜临门:首先它们可以游说政府,然后可以游说WTO(WTO此时再次代表政府)。 多边贸易是没有生命力的。多边贸易代理机构的WTO,一直就是一个规模小、力量薄弱的技术官僚政治体。 作为在上议院中占多数席位的共和党的领导人多尔说服上议院通过并实行了关贸总协定马拉喀什(Marrakech)协定,并赋予国会未来修改此协定的权利。 许多非政府组织,特别是环境保护组织是源于美国,而且由美国提供资金。其余绝大部分是来自加拿大和西欧。它们代表了富裕国家的局部利益。非政府组织的反商业活动实际上是反对贫穷国家的经济利益。非政府组织逆多边贸易政策和自由贸易的好处而动,正在阻碍着较贫穷的亚洲、非洲和新兴国家的经济发展,其反商业活动是极其不合理的。 与关贸总协定非歧视的重要原则相比,WTO有四种例外: 发达国家可以给予发展中国家关税优惠。 加入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无需扩充其以最惠国原则达成的优惠待遇。 国家可以对其由于进口波动而遭受严重打击的行业援用临时\"安全\"保护。 支付平衡严重失调的国家可以援用暂时的数量限制。 农业是多数国家都给予补贴的部门。 WTO的另一个重要原则是\"分别承诺\"(single undertaking),这一点是对关贸总协定的显著改进。WTO的成员必须接受关贸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同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及任何派生的协议所赋予的责任。结束了一些发展中国家\"搭便车\"的情况,在老的关贸总协定原则下,一些国家可以获得一些贸易特许带来的利益,而无需加入并承担所有的义务。北美和西欧的大多数发达国家已经实行\"分别承诺\"这一原则,所以说对它们则言,加入WTO没有增加新的义务。 [摘自阿兰?鲁格曼《全球化的终结》] [编辑 - 5/21/02 by moqings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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