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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调查:原华为员工涉嫌窃秘而遭遇拘捕?(zt)
新浪科技从有关消息渠道获悉,近日,与思科专利权官司缠身的深圳华为公司曝出内幕――原华为公司传输部技术人员王志骏、刘宁、秦学军因与华为公司发生法律纠纷,被羁押9个月。华为公司称,这几个前员工以自主创业为名盗窃了公司的核心技术,日前深圳检查机关已经批准逮捕,并正式立案。
2001年,华为公司这几名年轻的技术人员离开华为公司进行创业。离开华为后,在上海成立了一家公司,叫做上海沪科科技有限公司。沪科公司成立后,2002年秋,华为公司以自身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由,通过佳木斯警方将沪科公司的三名主要创业人员拘留。华为与前员工的纠纷升级,两家公司间一场经济纠纷变成了刑事案件。 据悉,华为公司向佳木斯警方举报,销售到给佳木斯电信的产品与华为公司的产品相似,要求佳木斯警方立案侦察。在华为公司的要求下,佳木斯警方开始对案件进行调查,并在将沪科公司的多个创业人员在浙江拘捕。1个月后,这几名原华为员工被转移到深圳羁押至今。 8月21日,新浪科技联系到华为公司,华为公司称,这几个前员工以自主创业为名盗窃了公司的核心技术,华为公司向警方举报,并配合警方进行了调查,盗窃华为公司核心技术的证据确凿,日前深圳检查机关已经批准逮捕,并正式进行了立案审理,这起纠纷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 华为公司方面称,原华为公司员工王志骏、刘宁、秦学军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王志骏、刘宁、秦学军等人是原华为公司光网络产品的研发人员,并与华为公司签属了保密协议。“2001年11月,王志骏、刘宁、秦学军等人分别以出国读书、读研为名先后辞职,并带走了华为公司的大量商业秘密,在上海成立了上海沪科公司。沪科公司使用华为公司的光传输技术开发出与华为公司相同的产品,已销售到黑龙江佳木斯等地,该行为涉嫌侵犯华为公司商业机密。” 对于这一事件,华为公司称完全是法律规则和程序来办事:2002年10月,华为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过侦查,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并且将本案的关键证据送交国家级权威鉴定机关进行鉴定,确定王志骏、刘宁、秦学军等人盗窃、使用华为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华为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依法对上述三名犯罪嫌疑人先后采取了拘留、监视居住措施。2003年6月,经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将王志骏、刘宁、秦学军正式逮捕。 据悉,SDH光传输技术是华为公司自1995年开始研制开发的高科技技术,截止2001年10月华为已投入数亿元研发经费、1500多人的科研力量。目前,华为公司光传输产品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并连续获得2001年、2002年国家科技进步奖。(祝志军/文) 附录一:华为三名前技术人员家属致媒体的公开信: 尊敬的记者同志: 我们是深圳华为公司三名前技术人员――王志骏、刘宁、秦学军的家属。我们要向您反映一个情况――华为公司采取非正常手段打击离职创业的员工,致使王志骏、刘宁、秦学军被强行羁押,至今已达9个月之久!!我们在四处奔走、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请求新闻单位对此事予以关注,将此事的真相及华为的所作所为向全社会公开,为我们的亲人讨回公道!!! 王志骏、刘宁、秦学军家属:王志刚、周华、王敏 2003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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