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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刘涌动用军警,请敏感人士来分析一下原因。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03-12-18 17:01
刘涌家属20多人乘坐豪华轿车到场 仅两人获准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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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16:22 温州新闻网
 


刘涌妻子。

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央视记者未能获准进入法庭。他们在警戒线外架机拍摄。





法庭外景,法庭四百米范围内不许任何人员及车辆停留。


  温州新闻网12月18日消息,备受关注的“刘涌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今日在锦州中院开庭。刘涌的家属来到锦州中院的就有二、三十人,他们都是坐着奔驰、宝马这样的豪华轿车感到现场的,但是受到旁听证的限制,他们当众只有两个人进入了法庭。

  据悉,被获准进入法庭采访的只有4家媒体,即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和人民法院报。虽为公开审理,但旁听证发放很少,并对旁听人员要求严格。据知情人称,锦州市  
仅发放了32张旁听证,其中2张发放给了刘涌的亲属。中午休庭的时候,当刘涌走出法庭,其妻子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放声大哭,刘涌本人看到众多亲友后面色铁青,情绪似乎十分复杂。

  刘涌一案曾经过两次判决,2002年4月17日,刘涌及其手下宋健飞等人被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经营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行贿罪、妨碍公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多项罪名一审判处死刑。1年零4个月后的2003年8月15日,刘涌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近乎相同的罪名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次提审刘涌案,锦州中院今天所有的法官、法警全部由最高法院人员担任。锦州市中院原班人员放假一天。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对一起普通刑事案件进行提审。

  相关人士透露,此前不久,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刚刚花40余万元购置了一台注射死刑行刑车。若刘涌在此次提审中被判处死刑,预计将会在这台车上被执行,执行日期可能不会超过下周一。(
 
guoxh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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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布于:2003-12-18 17:05
 
有几个人是真正了解案情经过的?还不都是从媒体上看来的。媒体痛打落水狗也不是第一回了,最看不惯的就是媒体这一点,等到有人栽了,就闻到血腥味儿了,一窝蜂围上去,一个个报道的好像自己多公正,多为民喉舌似的,那些腐败分子黑社会老大还有势力的时候怎么没见你去撸两回老虎胡子?感情儿你也知道那样比较危险是吧?
kilroy_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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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布于:2003-12-18 17:05
 :mad:
死刑!
二姑家的猫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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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布于:2003-12-18 17:06
此前不久,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刚刚花40余万元购置了一台注射死刑行刑车。

而且专为刘涌购置了行刑设备。他的背景到底有多大?不敢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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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
发布于:2003-12-18 17:18
内幕消息:锦州戒严!

权利斗争的总决战?

cloud_zhou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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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03-12-18 17:28
老大就是老大
zhao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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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03-12-18 18:08
此前不久,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刚刚花40余万元购置了一台注射死刑行刑车。

而且专为刘涌购置了行刑设备。他的背景到底有多大?不敢猜!
mail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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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03-12-19 08:37
此前不久,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刚刚花40余万元购置了一台注射死刑行刑车。

而且专为刘涌购置了行刑设备。他的背景到底有多大?不敢猜!

看看法院外面戴着面罩的武警,吼吼,头一次见这阵势啊
早起早睡 精神百倍
arthur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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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03-12-19 08:53
zt,原帖主giant-sun

当孙志刚在收容所被殴打致死时,我没看见陈兴良等十四位专家教授写什么维护人权的“专家意见书”;当今年六月成都三岁的小女孩李思怡因母亲被警察收容而活活饿死在家中时,我还是没能看见陈兴良等人维护人权的“专家意见书”;现在,当国人皆曰可杀的黑社会老大刘涌即将为他的恶行付出代价的时候,陈兴良等人突然悲天悯人,抛出了维护刘涌人权的“专家意见书”。是的,孙志刚只不过是一个穷打工仔,既没有刘涌七个亿的资产,也不象刘涌有当高官的父母和情妇。那个成都小女孩更不值得一提,三岁正在长身体的年龄,还得靠她母亲到超市去偷一个馒头或一包豆奶来补充营养。有什么势?有什么权?!是的,穷光蛋们,有什么资格来奢谈人权!我盯着陈兴良等十四位专家教授的“人权”二字细细端详,分明看出这二字是“人钱”!!他们的“人权”标准,就是看你这个当事“人”出得起多少“钱”!!!!!!!!!!!”


[编辑 -  12/19/03 by  arthurtu]
arthur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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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03-12-19 08:55
sina上的一篇帖子

fangyuan_li 2003-09-04 14:30:22

一位有正义感的律师

这么多网友评论,既让人感动,也让人为中国还有正义而欣慰。但欣慰之余,也有一种担心,那就是网友评论中批评二审判决是“钻了法律空子”的网友正在慢慢地增多,有关的网友可能不知道,这正是这些田大律师们在目前的舆论审判中所期待的。为了避免他们赢得舆论审判,我们应该彻底揭穿他们的最新辩护策略。

爪牙被灭口了,黑社会头子却活了下来,被害人至今得不到充分赔偿,7亿黑财竟被认定为合法财产。怎样为如此荒唐的判决辩护呢?没有一定的专业水平,不讲究策略,那是不行的。

这些专家们还是很有专业水平,很讲究策略的。对全国人民提出的“刘涌不死,天理难容”,他们并不直接反驳(如何反驳得了?),而是试图让人们相信:法律就是有这样的缺陷,二审判决的实质是刘涌的律师钻了法律的空子,人民的愤怒不过是“法盲的愤怒”,人民如果一定要做什么,那也只能是去“完善”法律,使之能够体现你们所要的天理。在此之前,刘涌不死,不仅是正确的,而且是“法制的进步”。

不要小看了这些专家,他们的这一辩护策略还真收到了一些效果。现在网友们的评论中,一些善良的人也开始受其蒙蔽,开始愤怒地批评田大律师等人是在“抹着良心钻法律的空子”。如果被这样误导的人越来越多,尽管人们可以继续表达自己的愤怒,但二审枉法判决的问题就可以被掩盖起来了。最终真正的头面人物就可以讲,毕竟只是被律师利用了法律的空子嘛,判决本身还是符合目前的法律规定的。今后让我们为完善中国的法制而共同努力吧,从这个角度,刘涌不死也算对中国的法制进步做出了贡献嘛。这样一来,田大律师们就替二审判决再一次赢得了舆论法庭的诉讼。

实际上,二审判决的荒唐之处,是根本就没有依法定罪。

如果依法定罪,公诉人根本没有必要证明宋健飞受到过刘涌的直接指使。判刘涌死刑也根本不需要刑讯逼供。 刘涌黑社会团伙的基本特征,就是利用打打杀杀来欺行霸市,牟取暴利。宋健飞之所以打死经营“云雾山”香烟的商人,也是为了迫使对方停止经营、为刘涌让路,这些事实铁证如山,据此就应该依法判处刘涌对宋健飞的杀人行为负责,将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退一步讲,即使宋健飞等爪牙是毫无目的地乱杀人,他们敢于如此嚣张,也是因为加入了刘涌黑社会团伙,得到了刘涌容留和庇护,以整个团伙的实力作为后盾。这些罪行也同样属于刘涌黑社会团伙的犯罪行为,而不能够认为是他们孤立的个人行为,刘涌同样应该对所有这些罪行负责。

此外,还必须指出,由于一审没有没收刘涌团伙的非法所得,并另外追加巨额罚款,一审判决不是太重了,而是太轻了,这也是今后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需要纠正的问题。


附:田律师的辩护,其实质是要求法院枉法判决。

他的辩解首先是从篡改刑法开始,对“黑社会头目应该对整个犯罪集团的全部罪行负责”的这一规定偷偷地加上了一个修正“黑社会头目直接指使或者直接参与的犯罪蔡才视为该犯罪集团的犯罪”。

然后,他们就从这个荒谬的修正出发,要求公诉人证明刘涌直接指使了宋健飞杀人(刘涌等人可能对这些行为留下录像,留下录音吗?既没有录像,又没有录音,除了口供,公诉人还有别的办法吗?)。

最后,他们再用刘涌和宋健飞的翻供,凭莫须有的“可能有刑讯逼供”来否定公诉人的指控。
yymrhx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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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03-12-19 09:21
受教,回味ing.................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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