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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03之10大怪异现象
盘点2003之10大怪异现象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 14:24 新浪男性 总是想象不到,总是出乎意料,那些奇怪的、异常的、恶俗的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在经历过最初的惊诧之后,竟然成为了惯性和常例。我们愤恨,却又无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些个别的、少数的毛病,演变成为集体的、社会的通病,甚至也给自己沾染上一点。 学艺须到夜总会 明珠夜总会位于福建省厦门市莲花北路路口,每天晚上22点至次日凌晨一点半都有几支队伍参加歌舞表演,其中一支名叫萍凯舞蹈队。这支舞蹈队共有9名演员,年龄不满17岁,他们都是来自江西省文艺学校萍乡分校的在校学生。这些学生除了要在台上进行歌舞表演之外,还要为客人提供一些不健康服务。今年9月,媒体对此进行了披露。 该校校长说:“因为这是一个染缸嘛……终究要去染的。夜总会就是唱歌跳舞,唱歌跳舞就需要这方面的人才,不可能自娱自乐。如果没有这批人去活跃这个舞台,它就没有专业水准。很多艺术学校都会安排这种实习。”据了解,萍乡艺校安排学生到深圳、厦门等地的夜总会实习已经有五六年时间了。 被访学生称,她们已经跟学校签了合同,不遵从这种“毕业实习”安排,就等同违约,“如果中途脱离学校,毕业证就拿不到了”。通常学校会在实习前发一份通知告知家长,却未具体交待学生会在什么场所做怎样的实习。她们从夜总会每月约得2100元,学生得600,扣除中间人费用,余下的1200元归学校。如果9名学生实习一年,学校大约就会有13万收入。 消息既出,争议四起。一种声音说,夜总会在社会上已经成为一种正当行业,人们乐于午夜,在其中寻找快乐,为什么却在天亮后又对其斥责多多呢?学校实习选择什么地方,大抵是根据学生在校所学专业和毕业以后从事的职业而定,只要是在合法地方实习,本就不应有太多疑问。更何况国家已经将娱乐业归入第三产业,它的合法性应该不容置疑。 而更多的声音说,让艺校学生到夜总会去实习,起码有四点不宜: 实习场所少女不宜。这家夜总会是一个藏污纳垢之所,众多坐台小姐左右招摇,为寻欢客提供特殊服务,乱七八糟的现象可以想见。因此,这里根本不是一个实践书本知识的场所。对于这些大多不满17岁、涉世未深的少女来说,不宜涉足。 实习内容荒唐透顶。除了在台上为客人表演舞蹈之外,女学生还和那些专门坐台的小姐一样,身上都挂着号牌,被客人看中,得到小费或花环后,她们就要走下台来,到客人包间里陪客人唱歌、喝酒、聊天。在夜总会,女学生们“实习”更多的是书本之外的恶俗。 实习性质令人怀疑。因为“实习”是有经济效益的,学校、中间人和学生三方分成,学校得大头,实习时间越长,学校自然赚得越多。在利益的驱动下,学校安排学生“实习”的时间长达一年多。而且,不到夜总会“实习”,就拿不到毕业证书。 实习效果令人担忧。毕竟夜总会是灯红酒绿的场所,毕竟女学生对社会的险恶还没有足够的认识,毕竟社会上还有太多不法之徒在觊觎她们。在这种情况下,她们不但不能通过“实习”来实践课堂和书本知识,而且有可能在这种污浊的环境中渐渐迷失人生,甚至沉沦下去。 处女也有排行榜 今年2月,一条题为《北京高校毕业女生――非处女排行榜》的帖子在互联网上流传,该文对北京各大高校包括民办高校的处女率从一到十进行了排列,排行第一为某电影学院,处女率0%;排行第二为某戏剧学院,处女率0.236%;排在中间的是一些理工类学校和民办学校;排行第九为某农业大学,处女率35.210%;最后一名是某民族大学,处女率50.365%。千龙记者追访发现,这个帖子来自国内第二大商业网站的“两性话题”论坛。 大部分师生认为网上公布这种信息太无聊。北京电影学院文学系一位姓刘的教授说:“这种排行榜本身就很低俗,特别是发表这篇文章的人,更是无聊。”中央民族大学一位女教授也表示,某些人在网上公布这种排行完全没有道德。某高校一位姓徐的学生说:“这种排行是某些人自己编出来的,网站公布它只不过是为了追求点击率而已。”北京大学伦理学教授陈少峰指出,做这种统计的人是在用封建的性观念看问题,他们可能对高校女性群体有否性行为特别感兴趣;而在网上公布这种信息完全是在传播低俗文化,是哗众取宠。 通过互联网的低门槛和交互性传播低俗文化,“非处女排行榜”只是其中一个方面的反面典型。“拔出萝卜带出泥”,“非处女排行榜”招来一片骂声并带出了互联网的“七宗罪”:低俗流通、剽窃盛行、虚假传播、色情泛滥、垃圾骚扰、反动喧嚣、名誉诋毁。 纵观“非处女排行”和上述“七宗罪”,基本上都与互联网的社区和论坛有关系。因此有人说了,网络社区论坛开放度高、交互性强,是互联网的命门,一定得好好把守。社区论坛是人气集聚地,也是一个网站PV的重要增长点,因此,任何网站都把社区论坛的发展当成重中之重,重心偏移就难免管理失衡,管理失衡就会导致不良信息广为传播,罪恶由此孳生。 网站贪大喜功、一味追求流量、盲目发展社区,监控和引导力度不够,负主要责任。社区论坛管理员对论坛言论的判断和把握能力弱,社会责任感不强,难逃其咎。少数网民的欣赏水准低下、猎奇心理严重、阅读嗜好偏僻生冷,也导致了“七宗罪”的蔓延和扩散。既要广开言路,营造更多自由空间,又不能流于低俗,让邪恶罪孽横生,网民加强自律,通过这个连环扣驱邪除恶,逐步净化社区论坛环境。 有专家指出,与中国互联网发展速度一样迅猛的是它的没有规则和不守规则,“非处女排行榜”带出的互联网“七宗罪”就是一个明证。“在互联网发展初期和高速发展期,出现一些问题是很正常的。但如若不能及时发现苗头,将其消灭于萌芽状态,就势必给一些‘准网民’或者‘非网民’造成心理障碍,把互联网看成洪水猛兽而拒不接受。” 文言作文得高分 今年高考,北京一考生以《转折》为题写出的作文得到北京首个文言文作文满分。甘肃等地都出现了几篇满分文言文作文,而上海也有一考生写出了半文半白的作文。高考中以文言或者古白话作文并获满分,北京的那位考生不是第一人。早在2001年,南京考生蒋昕捷以古白话写成《赤兔之死》,赢得满堂喝彩,成为当年高考作文的问鼎之作。 文言文体作文在高考中开始兴起,是利是弊,众说纷纭。有学生喜欢读文言文,并进而尝试用文言文来写作,受到瞩目、追捧或者质疑,倒也正常。而且有的学生因为从小接受古文熏陶,积累了比较扎实的古文基础,可以运用文言文写作,不应该限制。 遗憾的是,文言文作文得满分已经起到了误导的作用。如果说《赤兔之死》一文被打满分是最初的诱因,北京作文得满分更是加重了“用文言文写作就能得高分”的误识,因为,尽管这篇“开篇奇异,境界高远”的文章,存在“文言功夫尚不纯熟,不时有字句生硬费力的问题”,阅卷老师还是手下留情,未予扣分,以嘉其“不畏困险”。 如果认为现在大概要提倡写文言文了,或者认为用文言文写作容易得高分,恐怕就理解错了。有专家指出,有人爱读爱写文言文,没有理由反对,然而面对全体学生,绝对不应该提倡耗费大量的时间去学写文言文。理由有三: 用文言文写作文,没有深厚的古典文基础是很难效仿。文言作文确实是高考作文中的稀有品,但绝对不会因其“稀有”而硬要给它们打高分,说句玩笑话,即便韩愈、柳宗元再世,其作文也未必能得满分、高分。年轻学生更应该站稳脚跟,不要对文言作文盲目追捧和仿效。 高考作文的评判标准,主要看学生写作有否思想性、有否创新等等,对于用的是何种文体,并不能左右最后评分。对于文言文写作而言,一是文章反映出的学生文言文功底如何,二是用现代议论文标准来衡量实质内容如何。文言文功底不扎实,很可能导致形式大于内容。 国家一直要求使用现代规范汉语进行交流,学生在课堂上学习文言文,但平时无论是交谈还是写作用的均是白话文。其实学好文言文,主要是为了了解我国古代文学遗产,并从中吸取文言文精华,与现代汉语有机地交融在一起,而不是去学习文言文的写作形式。 除了文言文,还有诗歌等体裁也出现在高考作文中,受到阅卷老师的青睐。陕西省一名考生就写出一首仅有209个字的现代诗歌,阅卷老师认为该诗歌作文既切合题意,又具备优美的诗韵,判为满分。但很多教育学家认为,对于特殊体裁的作文,要设置“特殊体裁阅卷组”专门阅评,而且不宜提倡。 好赚不过死人钱 今年9月中旬,一位在广西从事殡葬经营服务近10年的老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别看干我们这一行名声不太好,可死人的钱真是太好赚了。利润一般都超过300%,最高的甚至可以达到1000%至2000%。”以下是他的自述: 死一个人要花多少钱,坦率地告诉你,至少要上万元,搞风光大葬花40万元-50万元也不嫌多。从殡仪馆的账目上看,消费并不多:火化费300元,整容费300元,遗体接运费200元,租用告别厅大厅300元,小厅120元,加上租用花圈等开销,最多不过3000元。 账面上的消费不多,可实际操作起来开销可不少。如死者下葬时的寿衣,普通的棉布面料要800元-1200元,绸缎面料最少也要2000元一套;骨灰盒最廉价的1500元,一般家庭至少要购买三四千元的红木骨灰盒,面子上才勉强过得去。购买墓地或灵塔的费用就更昂贵了,交通不便,距离较远的公墓,最便宜的一块墓地也要五六千元;交通便利,“风水”较好的地段,最普通的也要两万元到四万元。这些花销都能给我们带来巨大利润,如寿衣成本不过五六十元,骨灰盒中用料最好的玉雕制品成本不过2000元,却能够卖到3万元,别的行当用同样的材料做成商品,远远达不到这个价格。 除了花在遗体安葬上的费用,需要“打点”的地方也不少,包括给搬运遗体的工人、火化炉工人、遗体整容师、墓地风水先生、墓碑刻字工人以及墓碑下葬工人的“好处费”,每个环节平均都要花费200元-400元。这笔费用怎么说也要1000元到2000元。 对于殡葬的暴利我们早就有所耳闻:成本区区几元钱的花圈卖到几十元甚至上百元;一个大理石墓穴租70年、占地面积1平方米甚至高达40多万元……形成了别具特色的“黑色经济”。 “黑色经济”成因是什么?是“黑色垄断”。殡葬服务设施属于国家特殊管理领域,在同一地区,行业准入的殡葬服务设施是有限的,而有统计数据表明,中国每年死亡人口在820万左右,即使以平均每人1000元这样的低标准丧葬费用估算,也有80多亿元的市场,为“黑色垄断经济”打下坚实的基础。此外,殡葬是家族观念强化的一种体现,为了显示在家族中的权威和地位,人们在办丧事上互相攀比,一定程度上给殡葬业暴利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另外,职能部门管理上的不到位,客观上导致殡葬用品市场混乱,行业暴利愈演愈烈。 “黑色垄断”背后是什么?是“黑色腐败”。殡葬行业贪污腐败近几年发案率高、犯罪面广,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涉及相当一部分殡仪馆、殡葬管理所、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不少被查处的殡葬腐败分子案发后坦言:“死人钱好赚,不腐败也难。”它给了一部分人暴富的机会,同时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在痛失亲人的情况下,又遭受经济上不必要的损失。更为严重的是,火葬费用的昂贵,有可能促使人们尤其是城市周边的人们回到落后的土葬方式,不利于移风易俗和社会进步。 “生命已息,交费不止,殡葬暴利已成为阻碍社会迈向文明的肿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不少专家呼吁,打破殡葬业的垄断经营,实行规范的行业管理已迫在眉睫。而旧的垄断在被消灭,新的垄断在衍生,更是一个令人惶惑的问题。 “双规”期间进人大 广州市海洋渔业公司总经理梁锋,在1997-2002年内利用职务便利,截留节日慰问金、以公司名义报销个人物品共39.56万元、收受贿赂14.5万元、挪用公司公款人民币3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还有人民币150万元不能说明其具体来源。涉嫌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2002年12月底,广州市纪委对梁锋实行“双规”。 媒体报道称,广东省高院原院长麦崇楷在1989年1月至1998年2月期间,个人受贿174万余元,伙同其子受贿1013万元。广东省纪委在审查“麦崇楷案”时,发现省高院经济庭原副庭长梁锋之妻涉及其间,2002年7月被省纪委“双规”后,梁妻拒不配合纪委查案,审查发现梁妻涉嫌受贿的巨额资金可能经过梁锋公司转移。广州市纪委在审查梁锋公司账务时,发现了梁锋的上述涉嫌违纪违法案情。 尽管其已于2002年12月底因涉嫌违纪违法被广州市纪委双规审查,但因为推荐、选举和审查程序上的纰漏,今年1月,梁锋依然被当选为新一届广州市人大代表。据了解,由于梁锋特殊的人大代表身份,致使检察机关对其实施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迟缓了许多。直到今年5月9日结束的广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才做出决定:暂时停止梁锋人大代表职务,许可检察院对其采取拘留和逮捕强制措施。 “梁锋事件”引发法学界人士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一种意见认为,在“双规”没有对当事人的犯罪嫌疑作出法律定性的情况下,梁锋当选人大代表从法理上讲是可以的。因为,“双规”是一种党内的组织措施,没有进入正式的司法程序,既不代表当事人必然违纪,更不代表当事人必然违法。 更多的意见则表示了反对。一是“梁锋事件”揭示了人大代表选举的认识轻率:不管法律有没有明确规定“双规”期间有否选举和被选举权,但被“双规”的人,不论最后结果如何,一般情况下都有重大的犯罪嫌疑,这种人最好不要选;“双规”的人当选人大代表,如果确实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话,对人大代表的形象及其神圣职责将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二是“梁锋事件”暴露了某些地方人大代表选举中的漏洞:对候选人的推荐和考察把关不严,只看评语而不重视实际;相关单位与人大、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不畅,不能交换最新信息;人大代表选举产生过程中透明度不高,很多举手表决的代表连梁锋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双规期间当选人大代表,这显然是一起极不严肃的政治事故。”舆论普遍认为,要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必须进一步完善和严格遵守选举程序,尤其是建立一个充分介绍候选人的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增加选举透明度。 汽车成为替罪羊 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以及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财政政策, 加速了轿车进入家庭的步伐。专家预测,最近几年,北京、上海、广州等一些大中城市还将迎来新一轮的汽车消费高潮。但恶劣的私车消费环境又十分令人担忧。透过北京屡屡发生的汽车无故被毁现象可知一斑: 今年4月中旬的一个晚上,北京回龙观云趣园三区,停放在小区内部行车道旁边车位的20多辆轿车被泼硫酸。一辆别克轿车被毁得最厉害,汽车前部基本全都报废。没有发现可疑人员,也没有找到毁车理由。而就在这个月的6日凌晨,停放在北京八宝山永乐小区的20多辆车,被发现一夜之间车窗全被砸坏,车内物品未被盗取。最为典型的是,今年2月,某小区张小姐的汽车被人泼了一车的红色油漆,和家人埋头擦了一个星期,才让汽车恢复原样;不出半月再遭劫难――有人将专业溶漆剂泼在车上,导致车身原漆全被烧毁,爱车变成了“卷毛鸡”。而在之前,在其他城市,汽车无端遭毁的报道也常常见诸报端:泼油漆,砸玻璃,扎轮胎,敲车顶,等等。 破坏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比偷、骗、抢还大,不管被破坏的是个人财产还是公共财产。不少社会学家认为,破坏行为还给普通百姓带来了严重的心理影响和消费压力,不论动机如何,都应予以严惩。 至于动机,有人分析,汽车在寸土寸金的城市住宅小区里相对算个庞然大物,人们的活动空间受到挤压,因而把汽车当成了一个“出气筒”;有人认为,当物业与业主沟通不畅时,汽车还充当了“替罪羊”:打人不成就砸车,给您提个醒;更多人指出,汽车被毁的背后还蕴藏着更大的社会认识问题,那就是,很多人将现代人所必须的代步工具也当成“暴富”的资产而加以仇视。 统计显示,目前,北京私车持有量已达到128万辆,占全市小汽车的65%。市区工作郊区买房,已经成为北京人的一种生活方式,汽车因此成为一种必须。很多人的房和车,都是按揭贷款办下来的,为此负债累累,拼命工作,极少“一夜暴富”,大多“勤劳致富”。 就连不少“无车族”都这样表示,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抱着“有块土地就是地主,有爿茅房就是老财”的陈腐观念不放,干些“损人又不利己”的糊涂事,是不值当的。当汽车越来越成为城市人生活密不可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时,“我们就要尊重它,因为那是别人的私产,而且你也会很快拥有这样的私产”。 由车子到票子再到房子,这些普通百姓的基础生活私产,正在因为法律的缺失、意识的守旧、引导的乏力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无数忧虑的声音说:像这样基本得不能再基本、事关生活和生存的私有财产都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中国老百姓又怎敢追求更大的富裕呢? 豪宅沦为避风港 如今,曾困扰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多年的农民工超生问题,已不再是城市社区中最突出的问题,取而代之的是,高档封闭住宅小区变成了“超生避风港”。 新华社今年6月在大连市调查中发现,一些高档住宅小区自我封闭、自成体系,拒绝街道甚至派出所的管理与服务,用自己的土政策、土规定来抵制国家政策,其中,计划生育工作难开展已成普遍问题,80%的超生问题出现在高档小区中,主要是当地有钱人包养“二奶”,藏进高档小区偷偷摸摸生育和外地人在高档小区买房实现超生目标。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可国策在高档小区似乎不灵。这让许多计划生育工作者既焦虑又尴尬。他们在分析其中原因时说,这主要是由于物业公司利益与社区整体利益发生矛盾,小区管理与街道社区管理衔接存在一定断层,物业公司的小制度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冲突。 事实上,高档封闭小区计划生育难并非大连个案,而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第12届全国城市计生工作研讨会上许多城市对此反映强烈。一些计划生育工作者建议,国家应尽快研究制定高档封闭住宅小区计划生育管理新办法,从法律上明确物业公司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明确街道社区在高档小区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上的领导地位。 其实,发生在高档住宅小区的奇怪事何止“超生游击队”,利用其高档和封闭做掩护干违法乱纪的事多有发生:淫首刘春洋在1999年3月至6月间,租赁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花园7号别墅设立卖淫场所,先后招募多名卖淫女,广拉嫖客,大肆淫乱,2000年6月十数淫虫遭到重判。没几日,又曝同在朝阳区的罗马花园C座也是淫窝,一男一女以每月1万余元的价格,租了两套公寓,专门用来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他们网罗25名小姐,采取熟人相互介绍或电话预约的方式,毫无忌惮地进行着钱肉交易。今年4月,以广州人秦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在广州市海珠区高尚住宅区金×花园内设了一个“摇头丸”加工场。此外,高档住宅小区还成为贪官的窝赃地,成为赌棍的集中地,成为凶徒的藏身地…… 三年前的那段评论文字曾引起强烈的反响,如今照搬过来依然不过时: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有一处安身之地,此生足矣,花园别墅、高级公寓可能只是我们一生的梦,可是没有想到,那个象征着钱和身份的地方,却是一个藏污纳垢的场所。愤怒之余,我们要问:是谁让这些所谓的“高级”在远离人群的同时也远离法制,以致于依附他们的蚊蝇越来越大,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人民日报遭扣压 今年8月28日,《人民日报》第5版发表署名文章《如此拆房为谁谋利》。文章的提要是:今年三月,江西省定南县政府违规以协方方式出让一块经营性用地,后又不顾法院要求诉讼期间“停止执行”的裁定,组织人力赶在法官到达前拆毁地上房屋。人们不禁要问――如此拆房为谁谋利? 据悉,定南县上《人民日报》,这是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二回。但遗憾的是,很多定南人民却无法看到这张报纸,只能看到在民间流传的复印件,因为这张刊载有批评定南有关部门违法行政、强拆城市私有房屋的负面报道的报纸,已经被县里封杀了。 9月18日《南方周末》对此进行了调查报道,9月19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表示“高度关注”,猛地揭开了“定南事件”的盖头,引得舆论哗然。各级报刊大力报道,互联网充分评论,扣压报纸、阻碍言路的行径遭到猛烈的抨击: 这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扣压”行为一方面侵犯报社的发行权,另一方面侵犯了公众的知情权,最重要的,还是这种行为损害了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这是一种“欲盖弥彰”的愚蠢行为,在现代科技高度发达的当今,有瞬时交流的通讯、有一日万里的交通、有即时和海量的互联网,又怎能掩盖得了?这是一种“行政暴力行为”,不是通过正常途径解决问题,反而采取一种极端措施,对舆论行为直接进行抗拒、封杀,用扣压这种行政手段去剥夺媒体监督与传播的权力。这是一种违背党性原则的行为,党政领导干部对新闻媒体的批评意见应该“闻过则喜”,切实纠正工作中的不足,而不是压制和封锁。 江西省委书记孟建柱做出批示,严厉批评了定南的错误做法,江西赣州市委就“定南扣报事件”致信人民日报“感谢批评”,定南县委还专程到北京登门道歉,有理由相信此次事件会有一个圆满的结果。但还有疑惑:其他报纸碰上类似遭遇,能否讨个令人满意的说法? 至少,以前多次类似事件都是不了了之:2001年2月22日《南方周末》刊登了美国、瑞士3位诺贝尔奖科学家指斥中国核酸非营养品的文章,当期报纸被不明身份的人恶意收购;2001年7月30日,《南方都市报》刊发《致癌大米惊现羊城》报道后,在广州遭到大肆恶意收购;2002年8月10日《工人日报》刊登长篇报道《贫困县河南省卢氏县原县委书记杜保乾大干“形象工程”实录》,三门峡市委宣传部某副部长给卢氏县邮政局局长打来长途电话通知收缴;2002年6月21日,《羊城晚报》头条报道了《工厂私设黑名单断人后路》一文,当天该报遭到恶意收购;2003年4月14日,《华商报》报道了蒲城县15岁女学生马某被白水警方戴上手铐来投诉一事,在白水县遭到恶意收购…… 纸是包不住火的,真理是压制不了的,因为公道正义在民心,因为有了互联网。有评论警告说,一张报纸的发行量顶多百万份,而中国网民则有一个亿,网络新闻不怕被恶意收购,而且传播范围更加广泛。 孩童深谙送礼经 “送礼风”刮到小小孩童身上!10月某天,新华社一记者5岁的儿子刚进家门就对他说:“爸爸,你得给老师送礼!”儿子一本正经地对他说:“今天老师对窦某某可好了,他不举手老师都提问他,老冲他笑,从来也不训他。我每次都举手,但老师连看都不看,我帮老师搬椅子,老师还对我那么凶。窦某某跟我说,是因为他妈过节给老师送礼了!” 5岁孩童即知送礼,是因为不送礼不仅得不到老师的夸奖,而且还可能受到老师的训诫和疏远。“送礼风”刮到幼稚园,将老师对每个孩子都应该有的关爱划分了等级。不但送老师而且送同学: 新学期开学,吉林长春市安阳小学四年级的一位家长发现,自己在学校里当班干部的孩子,玩具突然比过去多了二十几件。一问才知道,这些都是班上同学送的节日礼物。孩子告诉她:“其他的班干部一样收到了礼物。”该校大队辅导员胡伟红说,在她与学生的接触交流中,发现为数不少的学生把班干部当作“笼络”对象,而且越是低年级的孩子越是看重与班级干部的关系,有好吃的、好玩的都想着给班干部留点儿,因为“他们很受老师喜欢,还管着我们,有‘打小报告’的权力”。 中国是文明礼仪之邦,尊师重教爱同学古来有之,送礼以表心意也无可厚非。问题的关键是,孩子们送的是什么、要的是什么。一张贺卡,一束鲜花,礼轻义重,增进感情,但如果变成手表、红包或者其他贵重物品,就是对教师的亵渎、对同学的污辱,因为,老师情、同学谊都是用金钱和物质来衡量的。而且,孩子们送礼要的是关照、庇护甚至在班里的职权,还分权力大小、位置轻重: 河北石家庄某小学生对媒体说,他们班上同学送给班长、副班长、科代表的礼物是不一样的,班长的权力最大,得到的礼物数量和质量都是最好的。有的学生为了当班干部,还采取贿赂老师、拉拢同学的办法。 小小年纪,何以学得“请客送礼”之陋习?原因有五:社会上送礼成风让孩子耳濡目染,认为送礼是很正常的事情;广告和信息传播对孩子形成误导,让他们觉得现实生活中就应该那样;个别孩子和家长的行为带来负面影响,攀比效仿也是祸害;教育中还有宣扬“官本位”和“关系学”的内容,让孩子从小就有了功利心;零花钱太多而无处可花,请客送礼正好可以消化。 从幼稚园开始就知道送礼的“好处”,就懂得送礼的奥妙,此风不刹,难还校园纯洁,难净孩子心灵,这不能不令人担忧:我们是想把孩子培养成“参天林”还是“歪脖树”? 柜员也吃青春饭 吃“青春饭”的都是哪几类人?按照经验看,模特、歌星、主持人等演艺圈内的人士居多,但这个经验现在似乎不灵了,过气明星频频复出,重蹈江湖走穴捞钱,商场营业员却要因为年龄偏大失业:30多岁的谢小姐是一家服装品牌的员工,以前在商场做营业员。今年7月,公司在深圳市罗嘉宾路“香港城”百货设立一个专柜,派谢小姐和另一位员工去专柜当营业员,谁知没过几天,管理人员转告谢小姐,说她年纪大了,不能在商场当营业员,这个商场规定,28岁以下才能进商场当营业员。 有评论说,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新兴领域的发展,某些需要一定知识背景和较强综合素质的行业成了“青春饭”,如电脑程序员、网络编辑等,因为这些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工作的强度和压力越来越大,需要从业者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时间。但是,商场营业员不需要起五更爬半夜,没有必要对年龄进行限制,热爱职业、优质服务才是她们所应具备的最重要条件。因此,年纪大了不能当商场营业员,是对大龄人的一种职业歧视。 这段本来是在为谢小姐叫屈的文字却让人不高兴了:新兴行业凭什么就不能让高龄人进入?我身体棒着呢,我精力旺着呢,我经验多着呢,我工作熟着呢,你为什么不要我?在美国,70岁不是照样可以冲锋陷阵吗? 他或者他们,她或者她们,说的都是事实,虽然残酷却很真实。一项调查数据可以印证,用人单位对求职者年龄的要求是这样的:25岁以下的占全部岗位的14%,25岁至30岁的占35%,30岁至35岁的占33%;35岁至40岁的占13%;40岁以上的占4%,无年龄要求的只占1%。也就是说,有82%的工作岗位要求从业人员的年龄在35岁以下。35岁已经成为就业的一道门槛,而且这个门槛实际上还在提高。 有评论说,年龄歧视已是当前就业市场的“顽固堡垒”,不公平的年龄歧视限制了员工潜能的充分发挥,抑制了企业的长远发展。试想,如果所有公司的员工都是吃青春饭,又有几个员工能为公司做长远打算?企业提倡员工要与企业共命运,员工年纪大了,企业就不与其共命运,又怎能要求员工与企业共命运? 就业市场的歧视何止年龄,经历、学历、相貌不都成了一道槛吗?“丑女”张静1000次求职未果、最后要借整容来改变命运的故事,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种种歧视,都是妨碍社会公平的主观偏见,它不仅仅给人以伤害,侵害了公民权利,还增加了社会成本,降低了社会总体福利水平,把负担留给了社会和国家。 早就有呼吁的声音说,就业市场应该还平等于民众,让工者有其位,让歧视都见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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