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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宝马故意杀人案:真实的谎言
黑龙江省宝马故意杀人案:真实的谎言
文章提交者:一路走好 加贴在 网络批评 凯迪网络 http://www.cat898.com 继刘涌案后,东北境内,苏秀文案成为国人关注焦点,因善解恶意,重罪轻判的嫌疑,司法机关再次受到国人质疑与诟病,人们对司法不公,对可能的司法腐败和黑暗声讨越发地激烈。 罪与罪不同,涉及量刑,故意杀人与交通肇事,乃天壤之别,苏秀文先骂后杀,将农妇刘忠霞置之死地而后领2年有期缓刑3年的象征性刑罚,杀人不偿命,可谓幸运之至。 ) 黑AL6666,多牛气的牌照;连牌照在内,127万的宝马,多高档的坐驾;副省长媳妇,多醒目的身份……当然,苏的幸运并不直接源于这一切,而是得宜交警部门结论,“精神溜号,操作失误”,换言之,典型的意外事故,苏有罪但无死罪。 交警部门的结论应该是权威而非权势的,可一些对车辆特别是宝马车熟悉的“业内人士”通过详细的分析,指出苏秀文所谓“踩错油门挂错档”是真实谎言,苏的“操作”有明显故意杀人迹象。苏理论驾龄六年,应该没有新手上路一说,B照,驾驭轿车应该没有多大问题,联系“业内人士”的分析,我亦认定,苏的自述应该是真实的谎言。 何况,是不是故意杀人,行凶前有没有放言“信不信我敢撞死你”,交警或者公安调查取证不会困难,现场有诸多“看客”,仅被撞伤的围观者达12人之多,找寻到证人不成问题。 据官方媒体报道,交警部门调查了,证人证词也提供了,但通过交警部门传达的有关信息和证词却难以令人信服。举例来说,经交警部门调查,“苏秀文供述,自己下车后骂了农用四轮拖拉机司机代义泉”,但“当时周围围观群众对苏秀文比较同情”,且不说领导干部要对子女加强教育,防止子女动辄骂人打人,我只想问一下,“围观观众”何时变得没教养起来,居然同情骂人者,而且是同情出言不逊的宝马悍妇? 仅此一端,足见警方调查可疑,而网上诸多自称为现场目击者提供的证词与照片更反证了警方“伪调”。“伪调”是作假还是对有关证人威逼利诱的结果,不得而知,甚至,是不是警方直接炮制的杰作,都无从知晓。 从网上流传的现场照片来看,事发,苏怀抱三条大中华若无其事伫立一傍,一副无事佬形象。厩焚,伤人乎,不问马,撞车,不救人,先护烟,苏心目中,三条烟到底比一条农妇的命贵。事后,受伤者住进医院,肇事方始终无人前去探望受伤者,可见悍妇家族的无情与无义,猖狂与凶恶。 能够无情与凶恶,敢于张扬无情与凶恶,是信心与实力的体现,信心和实力“关照”下,有关证人能够实事求是畅所欲言吗?刘涌二审改判死缓,据江湖传言,堂堂公安局长吓得脸发白腿发软,苏的身份岂是刘涌可比,而有关证人岂有公安局长胆量觉悟,没有后台,证人们难道还不考虑后路? 于是,忽地想到,疑云重重,猫腻明显,苏秀文案是不是需要最高院最终提审,方能拨乱反正惩恶扬善? 是不是,我也想不清楚。是吧,小题大做,矛盾上交,可断不至凡案都由最高院提审吧?不是吧,本地异地地审,连东三省都出不了,抬头不见低头见,政法委下面的公检法能够与在位的直接间接领导过意不去吗? 我确实想不清楚了,司法问题外,苏秀文案想不清楚的还有政治经济问题。按警方调查及苏自述,无论如何定义,待业、失业还是无业,苏秀文应该近二十年没有生活来源了,却开价值一百多万元的宝马…… 我再次想起满足2000元月薪的了辽宁省委书记闻世震同志;由闻书记的表态,想不清楚苏案时,我想起了振兴东北,作为无业人员的儿媳妇却开着宝马,振兴不振兴的,黑龙江副省长会忧国忧民,与闻书记一样,在乎下岗工人的死活吗? 实在想不清楚,只好由苏案生发开去东拉西扯一句:要振兴东北先整治官员,否则,振兴东北还是找不着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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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布于:2003-12-27 12:32
何时是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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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布于:2003-12-27 13:11
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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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布于:2003-12-27 13:19
何时是法治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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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
发布于:2003-12-28 10:55
人吃人的社会
官大压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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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03-12-28 11:57
人吃人的社会 谁有money谁就是老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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