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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竞相宣示海洋主权专家认为,日本在钓鱼岛设灯塔,越南组织南沙旅游,都是蓄意在搞“主权造势”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04-05-17 10:58


周边竞相宣示海洋主权专家认为,日本在钓鱼岛设灯塔,越南组织南沙旅游,都是蓄意在搞“主权造势”(附图片1张)
本报记者 程刚
  进入5月份以来,媒体连续报道了好几条与中国海洋主权有关的消息:在南
海方面,5月11日,越南国防部长范文茶表示,越南将准许外国人参加南沙群岛
旅游。范文茶出面辩称,南沙群岛是越南领土,越南组织南沙旅游没有什么不
妥。此前,4月19日,经过越南当局的谋划,越南海军附属的“海清”旅行社组
织了包括40名特邀官员在内的130多名游客,首次到南沙群岛旅游。越南当局还
表示今后将定期组织同类的旅行团。
  此事遭到中国的强烈抗议,中国向越南提出严正交涉。中国外交部发言人
孔泉在4月16日指出,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越南
的做法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中国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越南这是蓄意在南
沙搞“主权造势”,包藏着重要的政治企图,想通过把南沙群岛旅游开发成国
际旅游线路,慢慢让国际社会认可这些岛屿为越南所有。
  在东海方面,日本海上保安厅发言人5月9日将一艘中国渔船驶入距离钓鱼
岛西北部20公里处海域的行为称为“非法进入日本水域”。两天前,中国的海
洋调查船“奋斗7号”到钓鱼岛海域进行海洋调查,日方竟派出巡逻船警告,要“
奋斗7号”离开“日本领海”;中国调查船未予理睬,日方的巡逻船就一直跟踪
监视。当天,日本政府还就此向中国驻日使馆提出“抗议”。
  明明是历史上属于中国的海域和岛屿,可一些国家偏要千方百计地据为己
有。为与中国争夺海洋权益,它们不时制造各种事端。
  什么是海洋权益
  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的高之国所长说,一个国家的海洋权益就
是这个国家海洋权利和海洋利益的总称。
  海洋权利属于国家主权的范畴,是国家的领土向海洋延伸而形成的一些权
利。中国是一个濒海大国,有1.8万多公里的海岸线,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
岛屿有6900多个。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由领海基线向外不
超过12海里范围的海域为该国领海,领海的主权地位与领土同等并且“此项主
权及于领海的上空及其海床和底土”。专属经济区是主权地位稍低于领海的国
家管辖海域,它指的是由领海基线向外不超过200海里但不包括领海的海域。沿
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
土的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中国有300多万平方公里的“蓝色国土”,其
中领海面积约为38万平方公里。
  海洋法专家贾宇强调,国际法的原则是以陆定海,所以一个岛屿的主权归
属可以决定这个岛周围以200海里为半径的海域的主权和主权权益的归属。一个
很小的岛礁,从法理上讲,可以主张43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日本曾拨300亿
日元去挽救一个距离日本本土
  1700多公里的小岛“冲之鸟岛”,并设有气象观测装置与直升机起降地,
其目的就是获得这个小岛周围的广阔海域。日本还花巨资加紧在与邻国有主权
争议的大陆架进行勘探,日本一名高官道出了其原因:“如果这些海域65万平
方公里的大陆架全部归属日本,日本成为资源大国将不是一个梦。”
  国家海洋利益是综合利益,其中最重要的有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安全利
益三个方面。从合法性上讲,只有合法使用本国的海洋权利,才能获得合法的
国家海洋利益,现实情况却并非如此。
  首先,国际海洋法本身有不完善的地方。比如,1994年11月生效的《联合
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主权国家可以沿着本国领海基线划出不超过200海里的专
属经济区和不超过350海里的大陆架,边界有岛屿的从岛屿基线划起。那么,像
我国南海诸岛中的不少岛屿、岛礁和我们的海上邻国相距甚至不足100海里,彼
此的海上划界问题怎么解决,公约没有明确规定。这就引起了国家间的海洋权
益争端。
  其次,由于国和国之间的海上力量、海上开发能力、海洋开发战略之间的
差异,一些国家还没有开发的海洋利益却被另一些国家强行掠夺了。一些海上
强国还以“合资开采”的名义,在争议海域进行勘探开采,严重地损害了其他
国家的海洋权益。
  中国在海洋权益问题上起步晚,受损情况严重
  从中国海洋权益的现状来看,有两个特点是相当突出的:一是国家海洋主
权的问题没有解决,二是海洋资源被掠夺的情况比较严重。
  在中国海洋主权中,战略意义最重大、牵制中国大陆力量最多的是台湾问
题。除此之外,从北到南,中国与8个海上邻国都有主权争议。这些主权争议中
有不少是从上个世纪60年代末开始闹起来的。当时,联合国牵头搞了一次从黄
海到南海的科考活动,参加活动的一位美国科学家对东海和南海丰富的自然资
源,特别是石油、天然气资源惊叹不已,惊呼这一海域为“第二个海湾”。此
后,东海、南海的不少周边国家都陆续提出主权要求,尤其是一些东南亚国家,
甚至开始出兵抢占南沙群岛的岛屿。现在,在本应由中国管辖的300多万平方公
里海域中,被掠夺最多的海洋资源也是石油和天然气。在南海海域,周边国家
已经打了500多口油气井,其中在中国传统海疆内的就有200多口。现在,南海
海域的石油年开采量已经超过了4000万吨,但其中中国参与开采的极少。
  为了赢得主动,海上力量需要跟进
  海洋作为世界经济动脉和战略安全通道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越来越明显。
  在中国和邻国的一些海洋权益争议中,某些大国的介入日渐增多,影响也
在加深。从一定意义上讲,中外之间的某些海洋权益之争实质上是中国的海洋
主权利益和个别海洋强国霸权利益的争斗。
  在国际关系中,解决主权争议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通过外交解决,二是
军事解决,三是国际法庭仲裁解决。一些研究海洋权益的专家认为,中国在宣
示海洋主权、争取海洋权益上要充分利用法律、政治、外交、经济、科研、文
化、旅游等各种手段。海洋研究专家特别强调对争议海域和岛屿的行政管理、
经济开发、科研调查、文化传播及旅游开发等,认为这样才能强化中国在争议
海域的存在,在政治、法律、外交解决中赢得主动。过去,中国在海洋主权的
主张上过于依靠历史证据,对于现实存在重视得不够。
  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从事海洋战略研究的专家认为,中国必须加强海上力
量和对争议海域的实际控制。专家认为:“没有海上力量对争议海域的实际控
制,就无法搞开发、旅游、管理和执法,从海洋争议解决的实践来看,先实际
控制争议地区是最常见的宣示主权的方式,然后才是其他手段的跟进。”从国
际惯例来看,实际控制的时间越长,在争议解决中就越有优势。日本在钓鱼岛
设灯塔,加强警戒,这次越南在南沙搞国际旅游项目开发等行为,都是在通过
各种手段确立对有争议海域的实际控制权。越南《先锋报》前不久还发表长篇
署名文章,从维护“国家主权”的角度评价和宣传“南沙观光”路线,宣称此
次活动的政治性、民族性和宣示“主权”的意义,要远远大于一般性旅游活动
的意义。
  专家还指出,中国目前海洋主权问题的核心是解决台湾问题,所以海上力
量的提升必须达到能够走进“蓝水”,在“第一岛链”外执行任务。他说的“
蓝水”,指的是远海,与之相对的是“黄水”,指的是近海。具体地说,我们
的海军战斗力如果可以覆盖东经120度至125度海域,即海军力量能够扩展到台
湾以东海域,台湾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就会增大,中国维护基于自己海洋主权的
海洋权益的安全系数就会更高。
图片:
  日本海上自卫队在西太平洋地区活动。

                《环球时报》〔20040514 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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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布于:2004-05-17 11:07
应该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了呀。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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