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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可以“扶贫”?
嫖娼可以“扶贫”?
在沉默了几天之后,陆德明教授终于“出于一个知识分子的良知”,发表一篇“本人声明”(11月9日中青在线)。不愧是名校教授,在声明中,他一方面用“犯错”这样一个比较中性的词汇婉转地承认了嫖娼确有其事,另一方面他又强调“当时对方无工作,不读书,生活困难。我犯错既是出于同情、帮助,又是出于道德上的迷失。” ――给人感觉他不是在用钱购买性服务,简直就是在扶贫了! 在嫖娼的时候想到扶贫,无论如何总比单纯的发泄性欲,为嫖娼而嫖娼要好,这大概就是身为“著名经济学家”的嫖客与普通嫖客不同的地方。 前一段时间,曾经风闻有些经济学家私下提出中国应该学习东南亚一些国家的经验,牺牲一代少女,发展“无烟工业”促进经济发展。陆教授是不是赞同这样的理论,我不得而知。如果赞同,那就应该算是学以致用,身体力行了。 只是不知道在被陆教授嫖过之后,“对方”的“工作、读书、生活”等方面的困难有没有得到缓解?假如真的得到了缓解,那就证明这种理论是可行的。下一步就应该是推广:要进一步加大嫖娼的力度,动员所有嫖娼能力的人都去嫖娼。 不过陆教授是不是真的像他声明的那样如此渴望“同情、帮助”贫困者,以至于不惜冒险嫖娼,我是很怀疑的。手边就有一个现成的例子:2002年8月,宝鸡市的学生小丁,终于考上了梦寐以求的复旦大学。但他的父亲却因为无法筹足7000多元的学费,从自家窗户7楼跳下自杀。 此事在当时轰动一时,被人称为“学费杀人第一案”。陆教授其时早已贵为复旦经济学院院长,不可能不知道。但我搜遍网络,没有发现陆教授“出于一个知识分子的良知”对此事有片言只语的评论。小丁同样是不能读书,为什么陆教授对他视而不见呢?是因为他是一个男生吗? 嫖娼之所以能够得逞是因为有人卖淫,卖淫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种产业又主要是因为贫困,而贫困之所以出现又是一系列不合理的制度安排造成。作为“著名经济学家”,我觉得陆教授不妨看看自己的西方同行是如何分析贫困的原因和提出解决贫困的方案的。 美国制度学派的“著名经济学家”弗兰克?奈特在对贫困现象进行分析后开始怀疑自由竞争市场制度的公平性。他认为:“竞争性制度最主要的缺点是,它基本上根据世袭权和运气(努力只占很小的比重)来分配收入。在竞争条件下,收入不平等日益积累。”但他提出的解决方案不是嫖娼,而是要求征收很高的累进的遗产税,并且由国家提供价格低廉乃至免费的教育。 嫖娼是可耻的,嫖娼之后又巧言令色,让人相信自己是出于高尚的目的而进行的“扶贫性嫖娼”,就更可耻了。行文至此,我想起了鲁迅先生当年在《男人的进化》一文中对嫖娼行为所做的评论:男人花几个臭钱,就可以得到他在女人身上所要得到的东西……蹂躏了她,还要她说一声“谢谢你,大少”。这是禽兽干得来的么?” 最后,我想补充一句:如果不是经济学家,可能也干不来这种“扶贫性嫖娼”的事情!(稿源:国际在线;作者:郭松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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