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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放走诈骗团伙私分赃款 队长使用赃物手机
嫌犯被放走
2004年11月3日上午,定西市安定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一线索称,一个安徽籍的诈骗团伙正在安定区行骗。接到线索后,安定区公安局刑警大队迅速出击,在当天下午3时许,将该团伙的一嫌疑人抓获,一小时后,该团伙的其它9名嫌疑人也纷纷落网。 然而,随后发生的事情却令人费解,该团伙10名嫌疑人在安定区公安局接受询问后,当天晚上办案民警以该团伙诈骗未遂为由,将这伙人放走。尤其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办案民警还为这伙人买了去西安的火车票,并用警车将这伙人送上从兰州发往广州的列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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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布于:2005-01-15 13:41
赃款被私分?
据知情者透露,该诈骗团伙成员被悉数抓获后,办案民警从他们身上查获的赃款达1.6万余元,同时又从该团伙成员居住的房间查获赃款4.3万余元,同时没收6部手机。在该团伙被放走后,除了给团伙成员买车票花去3000元外,留在警方卷宗里的仅有1.2万余元。其后不久,查扣清单也从警方卷宗里消失,4.3万余元赃款也没了踪影,6部手机中最好的两部却到了当时主办该案的队长陈某和副队长刘某两人的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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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布于:2005-01-15 13:41
该案疑点重重
知情者告诉记者,办案民警的做法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该案可以说是疑点重重。如果说该团伙已构成犯罪,为什么不对他们采取强制措施还要将他们放走,并且要民警为他们买火车票、用警车送?如果他们构不成犯罪,办案人员有什么法律依据来没收人家的“赃款”?为什么在嫌疑人被送走后,该案的卷宗里没有了查扣清单,并且没收的手机会到主办该案的正副队长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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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布于:2005-01-15 13:41
司空见惯,见怪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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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
发布于:2005-01-15 13:42
纪委介入调查
在知情人向记者反映该案的同时,知情者也向定西市公安局纪检部门进行了举报。2005年1月7日,记者从定西市公安局纪委书记朱勤处了解到,在接到举报后,定西市公安局纪委和督察部门迅速介入调查,了解的事实和反映的情况基本吻合。 朱勤告诉记者,据他们了解,该诈骗团伙10成员系安徽省某地的农民,他们由村长率领严密分工,有的装老板,有的扮出售小白鼠的贩子,利用不断抬高小白鼠的价格来诈骗他们租住房的房东。来定西前他们从河南、西安一路诈骗。安定区公安局接到举报时,该团伙诈骗并没成功,当时办案民警查扣了6部手机和接近6万元的赃款。在纪委和督察部门检查案卷时,查扣清单并不在正卷内装订,有两部手机在当时主办该案的正副队长手中,其中刘某打了借条,陈某没有任何手续,4万多元的赃款在一黄姓的教导员手中。根据纪委和督察部门的调查,已经初步认定办案民警做法是为了私设小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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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05-01-15 13:42
处分待定
朱勤告诉记者,该团伙虽然诈骗未遂,也够得上行政拘留。对于办案人员为什么要将该团伙放走,主办该案的人员的解释是:如果将这伙人拘留,没办法为这伙人送饭也没有被褥,只能将他们放走。 朱勤说,安定区公安局主办该案的民警的做法已经严重违反了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对于给他们怎样的处分,将通过公安局党委会研究后才能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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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05-01-16 10:22
司空见惯,见怪不怪 就是! 警匪不分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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