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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死“村霸”亲人案宣判 涉嫌故意杀人遭判刑 被告母子3人笑开颜
打死“村霸”亲人案宣判 涉嫌故意杀人遭判刑 被告母子3人笑开颜
四川新闻网 (2005-04-26) 四川新闻网消息 昨(25)日上午,备受各方关注的双流打死“村霸”亲人案开庭宣判。被双流检察院指控杀死幺儿的老母与两个哥哥被法院依法判处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张万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被告张万明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被告人邓素清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昨日上午一大早,太平镇柏林村72岁的老人邓素清早早地来到了双流县法院门口,等候开庭。作为被告人之一,老人有些紧张,“我的幺儿作恶太多,他死我不心痛。现在,我只希望判刑时只判我,不要判老大、老二。”她说,前晚她通宵未眠,不知法院会如何判。说到自己的心愿时,老人说,“最好两个儿子没事,要不家里的地没人种,小孩也没人带。” 与老人一起来的,还有几十名村民。村邻李福昌说,“我们都联名写了求情信,不知管不管用。他们家那个小儿确实是太坏了,他的哥哥是在为民除害,不是故意杀他的。” 上午10时,法院当庭宣判。法院认为,邓素清、张万成、张万明母子3人出于义愤杀死张万安,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但被告人张万成犯罪后投案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而被害人张万安平时作恶多端,在当地引起民愤,3被告出于义愤而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的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性较小,其作案动机可作为本案酌情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鉴于此3人能认罪悔罪,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有利于对他们的改造。 新闻回放 忍无可忍打死亲人 3月15日,双流法院开庭审理母亲与两个儿子涉嫌故意杀死幺儿一案。 双流县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3被告人系母子关系,分别是受害人张万安的母亲和两个哥哥。受害人张万安患有精神分裂症,不时打骂母亲和家人。检察院认为,3被告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万成的妻子说,自己丈夫时常在外打工。一天下午,她在家做饭时被张万安强奸。后来,婆婆跑到二儿子张万明家,说小儿子在两三年间强奸她多次,她不想回家了。对于有关方面说张万安有精神分裂症的说法,张万成的妻子一个劲地否认,“那是他装的,他做坏事时一直神志很清醒。”此外,张万安还经常打骂周边群众,使四周不得安宁。当地村民杨昌平认为,张万安的母亲和两个哥哥杀死他是为民除害,也是替自己雪恨。 2004年8月24日,3被告人预谋打死张万安。当晚9时许,张万成、张万明在双流县太平镇碰见弟弟,用扁担、木棒将其打死。 量刑适度 是公正也是民意 宣判时,邓素清、张万成、张万明3人都很紧张,盯着前方,一动不动。宣判后,邓素清高兴地流出了眼泪,“好,谢谢法院,做出了公正判决。”而张万成、张万明两兄弟却好一会才回过神来,“这不会是梦吧?”他们表示,法院的判处相当公正,他们不会上诉。 辩护律师文某也是喜出望外,“这个量刑是适度的,既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是民意的体现。”宣判此案的双流刑庭法官柯嘉庆则称,这一案子虽受全国媒体关注,也做过许多的讨论,但判罚没受影响,而是依法判处。在量刑上判了缓刑,是有法可依的,不存在“轻判”。(来源:天府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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