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co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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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没有春天的野百合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03-08-21 16:20
(一)
    他离开的时候,是九月--不太凉的秋天,我穿着Esprit短袖的白色T恤去机场送他,手里是整整一捧灿烂的向日葵。他说:妍,你像极了卖花姑娘。我笑:那你会再爱你的卖花姑娘吗?他没有回答。他已经不再给我承诺了,就连骗我都认为是多余的。我把花儿递给他:一路顺风。转身离开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手里竟有一片残缺的绿叶,湿润而扭曲。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送他向日葵,只是从花店经过的时候觉得很漂亮,就买下了,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和他在一起,也许是寂寞,也许真的是喜欢他。后来我知道了向日葵的花语--无法忘记的爱:一个女子爱上了太阳神,可她注定无法得到这个高傲而自尊的男人,于是她化成了向日葵,在有太阳出现的地方虔诚的朝着自己喜欢的人开放。卑微的毫无指望的爱恋。
  好不容易才可以遇到值得自己喜欢的人,一定要抓住他。十岁的时候第一次看东京爱情故事,只是喜欢那个好可爱的女生,当然是不懂得什么爱情。二十一岁的时候,把它copy到随身携带的电脑上,睡不着觉的时候反复地看。我问过我最好的一个男性朋友:完治为什么不和莉香在一起,他明明是喜欢她的。他告诉我:有些时候男人是很矛盾的,拥有了很多次爱情之后反而不太确定自己的感觉了,很多事情是需要缘分的。我还是不理解。
      没有开始就知道结果的事情,你会不会去做呢?我做了。我早就知道我们会分开,早就知道这个男人不属于我,可这个故事还是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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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布于:2003-08-21 16:21
(二)
     算一算我们认识的时间,从中学到大学,不多不少刚好十年。确切的说,他是在我勇敢表白之后才开始注意我的,那以前一直都是我一相情愿的暗恋。他太优秀了,那时候一千多人的中学里几乎每个女生都认识他,还经常听说有年轻女老师有事没事找他去办公室。是啊,如果一个男人面孔英俊,就足以谋杀很多女人的心,更何况他的学习也一样出色。我一直都很感谢老天给我的这份缘,十年时间对于一个人的生命来说,或许不算太长,但对于一个女人却是很重要的。从女孩变为女人,变化的除了日益明显的女性特征,还有不断隐瞒的关于爱情的理解与渴望。以为自己会是那种太相信爱情的人,但当那个傻里傻气的男生要牵着我的手去逛公园时,我拒绝了。我很庆幸没有过早的把自己的初吻给他,尽管夏天闷热的天气让人有些控制不住。没有感觉的两颗心靠得太近,是让人很恶心的事情。我以为我失去了我的爱情,也许永远都不会有人再牵我的手,开始疯狂的大笑和哭泣。
     从来就不是太有勇气的人,可以喜欢一个人直到心里面真的是毫无指望。和他常常在教学楼的楼道里遇到,我总是不由自主地低下头,是回避,或是其他的什么。我能感觉到他脸部漂亮的弧线,在阳光下激荡着我青春而不安定的心。偶尔的擦身而过,呼吸似乎都是停止的。我喜欢他。
     一转眼,他高三了。那段日子我总是很少见到他,备考的他憔悴得叫人心痛。我在深夜叠好多白色的纸鹤,然后在另一个月光如水的夜晚将它们焚化。有一本书上说,那会让你梦想成真。我只希望他考试顺利。而我的喜欢,是我自己的事情而已。朋友告诉我,他的目标是那所在大海边上的学校。结果,他发挥的不太理想,被另一所重点大学录取。
     没有他的学校仿佛失去了一切的乐趣,我就这样过完了我的高三,选择了他所在的大学。我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难过,一个女人如果真的为了爱情而不顾一切,是否真的会得到想要的呢?我不确定,也许我什么都不会有。
coco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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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布于:2003-08-21 16:22
(三)
     开学报到的那天,我在学校图书馆门口的人群里,一眼就认出了他。两年的时间,他成熟了,越发挺拔的身姿让很多小女生都侧目。我突然有一个冲动,想要过去跟他打招呼,可是他根本就不认识我,在一个学校的不同年级里念了几年书应该不能算是认识吧。我抬起头,让阳光穿过我健康而有光泽的发丝,我知道我忘不了他。
     从宿舍到教室要经过一条很热闹的爬坡的路,在这里你每天都会遇到很多很多和你一样年轻的面孔,陌生的或是熟悉的。流行服饰在别致的小店里显得有些落寞,因为要价太高,即使很喜欢也只有安静的走过。太好的东西不一定要真的去拥有,在你触摸不及的时候总是可以充分想象那种面料温柔的滑过你肌肤时的感觉,或许真的穿在身上了,会觉得过紧的剪裁让你透不过气来。
     中午放学的时候,我撑一把素雅的伞在人群里穿行而过。我想我总会遇到他的,如果你真的很想做一件事情,只要心诚,老天就一定会帮你的,更何况我是这般虔诚的女子。在我第N次走过这条路时,我遇到了他,还有他的女朋友。他揽着她的肩,很亲密的从我身边走过。我下意识地停了一下,然后往前走。一切都在意料之中。我不知道自己还要不要坚持,即使坚持又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我真的不知道了。
      没有办法再轻易地喜欢上一个人,因为他在我眼中是如此完美。也许有人可以在某一瞬间充满我所有的爱恋,可没有人像他那样在我的心里长久的停留。20岁生日的时候我许了一个愿,我要让他知道我喜欢他。长大并不只是生理上的某些表象,而是你真的特别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不需要什么。爱情也一样,喜欢就去勇敢地追求,王子不一定就是公主的。
       同一个中学的学生聚在一起开校友聚会,他也来了。隔着中间小小的舞池,我可以看到那张让我依旧心动的脸,他一个人。我身边有好多的朋友,我们在一起继续着高中的话题:他到底是不是我校历史以来最优秀的男生。我沉默,她们起哄,说我对他有意思,我还是沉默。有女生认识他,于是大家就叫她把帅哥叫过来,再怎么也是学长嘛。他是微笑着走到我旁边的,刚好有一个空位,就坐下了。怎么样,大学生活还习惯吗?我以为他是问我们几个的,所以没有回答,我们一个也没回答,因为都习惯了远远的看他,或者是在心里暗暗的喜欢他。他把脸微微侧向我,我们好像认识,是吗?“我认识你,因为你很有名嘛。”我的语气听起来还算平静,可心里早已乱成了一片。和他认识的那个女生突然很大声的说:“不要问人家了,她可是一直都暗恋着你的哦。”我相信我的脸肯定是红透了,没有解释什么,或许是没有必要的,我要让他知道我喜欢他。他的反应很一般,可能是习惯了这样的话语,只是笑了笑,没有说什么。谈笑间,他的身子总会不经意的靠近我,温热的气息让我有些无法呼吸。
     我是后来才知道的,那天他和女朋友分手了。
     还是每天都从那条热闹的路上走过,没有再遇到他。事情就是这样的,世界很小,你总是会在很多时候遇到自己不想见的人;世界很大,有些人即使在同一个城市里也很难再遇到。我真的很希望像莉香那样陪他度过这段最不开心的时光,我也不要他给我什么,只是不想让喜欢的人难过。21天之后,我看到了他,头发剪短了,看上去很阳光。我第一次跟他打了招呼,还好,他没有忘记我。他问我有没有时间,我说有。他说我们去随便聊聊吧。
白天的“骆驼”,人不是很多,坐在露天的一桌,街边高大的梧桐不时的“沙沙”作响。他喝酒,我喝橙汁。我们一直没有说话,他始终低着头,有时候会很茫然地看着远处。我也低着头小口小口地吸着杯子里的果汁。过了好久,他终于开口了:“抱歉,心情不是很好,只想有个人陪,刚好就碰到你了。”我说:“可是我们才刚认识啊。”他笑了:“对,但我觉得我们好像已经认识很久了似的。”我好高兴他这么说。其实我也早习惯一言不发的看着他,那次他们班踢球,我逃了两节老班的辅导课,跑到离球场很近的宿舍楼看了整整一百多分钟。我那时侯也想过,如果有一天可以和他面对面的坐着聊天,应该是很幸福的。我们没有再说什么,我看见他突然拿起酒杯,一饮而尽,有一些浅色的液体停留在他好看的唇边,我掏出纸巾递给他。他说:“谢谢哦。”我的心真的好痛,但他不知道。
     “你是一个好安静的女生,和她们不一样。跟你在一起,即使不说什么我也觉得很舒服。”“是吗?呵呵。”我们开始聊一些关于学校和彼此很感兴趣的话题,我始终提醒自己不要和他谈到爱情。可是,是他先问我的。“你有喜欢的人么?”“有,但他不知道。”“为什么不说呢?”“他不会喜欢我的,因为他好优秀。”他没有再问下去,大概无论是谁都能明白暗恋的辛苦吧。他的手机响了,他听了电话,然后很歉意地对我说:“sorry,我还有事,得先走了,改天我们再一起出来玩。”“没关系,你走吧,我再坐会儿。”他走了,很干脆的离开了这个喜欢他却不敢告诉他的女生,我开始有些不知所措。为什么不把他留住,然后告诉他,我喜欢他。我做不到。
     期中的时候总是很忙,有太多的论文要完成。那天我在图书馆里查资料,有个人轻轻地拍我的肩膀,是他。他说晚上一起去喝酒,我没有拒绝。原来我以为会是一大帮朋友一块儿去,没想到只有我们两个人。我看着他一杯一杯的喝,他什么都没说,就只是喝酒或是发呆。他突然问我:“如果你喜欢的人离开你,你会怎么办呢?”“如果我还喜欢他,就不会再喜欢其他人,像莉香一样一个人快乐而坚强的生活。”“哦?真是执着的女生。”我知道酒是个好东西,特别当你的心受到打击的时候,麻醉或是胃里灼热的感觉可以让你暂时忘掉一切。心情不好的时候喝酒是很容易醉的。他很快就醉了,因为他把我当成了另外一个人,那个让他如此放不下的人。他怔怔地看着我,突然握住我的手:“不要离开我好吗?”我试着挣脱却无济于事,他的手很热,有丝丝的汗粘湿着我的皮肤。我看见他的眼神里充满了爱恋和期待,同时又是无比脆弱的,那样的一双眼睛真的叫我心碎。他把我拉到他的怀里,用下巴摩挲着我的头发,我紧紧的贴在他的胸前贪婪的听着他的心跳,好想就让时间停止在这一刻,我真的好喜欢他。我踮起脚尖,不顾一切地亲吻他,他把我搂的更紧了。
      一个小时之后,在他父母留给他的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里,我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了他。我们在黑暗里热烈的拥抱,他的唇经过我的每一寸肌肤,炽热而疯狂。某一瞬间,我感觉我们真的融为了一体,可是下一秒钟,我所有美好的想法都被现实击碎了。他不停地叫着另一个人的名字,我很清楚是谁。我没有推开他压迫的身体,闭上眼睛任泪水肆意的奔流。咸涩的液体渗入我的肌肤,我看不到是否留下了白色的痕迹,我也不知道他是否知道,这个女人把什么给了他。
      后来的好几天,我都没有回学校,朋友告诉我他来找了我好多次了。我知道很多事情发生了,就无法去回避,可我就是那种死要面子的人。我一直在想他是否知道那晚究竟发生了什么。回学校上课,一切都没有改变。他真的没有再来,我就知道,他根本就不在乎什么的。
     在宿舍里看碟,他打来电话说在楼下,有事情告诉我。我说你有什么就说吧,我忙。他说,你下来,我等你。我不知道为什么要下去见他,可当那个熟悉的身影再次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发现自己竟而如此脆弱。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他的脸还是那么好看。“对不起,那晚我喝多了,真的好抱歉。”“没有什么,我无所谓。”“你做我女朋友好吗?我会好好照顾你的。”“你不要太自责了,我真的没有什么的,我自己可以照顾自己。”我转身跑回了宿舍,泪水再一次不争气地涌出。刚才下来的时候忘了按暂停,莉香靠在完治的胸前说,我不要再一个人了。是啊,我不要再一个人了。我急急地冲下楼,他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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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布于:2003-08-21 16:22
(四)
     我做了他的女朋友,我告诉他:“我只想好好爱你,如果你真的对我没有感觉,你一定要告诉我,我会离开的。”他说:“好。”我希望他只爱我一个人,但没有说出来。这一天我好像等了好久了,以前就不止一次地想过有一天要做他的女朋友,牵着他的手去逛街。此刻,他牵着我的手走过这条繁华的路,以为幸福不过如此。
     路过花店的时候看到一种极像百合的花,形状和颜色都差不多,只是花朵稍小一些。我问老板这是什么花,老板说是野百合,没有百合漂亮,价钱也便宜好多。突然想到那首很好听的歌--野百合也有春天。我用买两枝百合的钱买了12枝野百合,满满一大束。他问我为什么不买百合呢,他更喜欢那种有甜蜜香味的。我说,不!野百合也是需要人来爱的。我把花儿插在他书桌的瓶子里,这样他每天都可以看到。我的英文名叫lily,百合的意思。我知道,自己不过是野百合而已。
     我大二的时候,他开始找工作。整天整天地在外面应聘,聚会,好久我们才有机会在一起。很多时候下了课,我就去买一束野百合,然后去他家。用他的CD机反复地放野百合也有春天,躺在他的床上,一个人笑或是流泪。那晚之后,我们就没有再有过,可是那晚上发生的每一个细节都清晰的留在我的记忆里。有一次我问他:“你是不是经常那样?”他笑了:“我就那么坏啊。”可是我知道,他肯定有过。有好多次我想再吻他,但没有。我甚至在想,他和我在一起,不过是为了补偿或是良心上的安慰。有的东西注定是要与人分享的,不可以一个人拥有,特别是一个极其出色的男人。
     那天我在他的床上居然睡着了,半夜里醒过来,四周黑漆漆的,我感到一阵莫明的恐惧,然后听到开门的声音,他回来了。他喝了很多酒,看到我在,并没有太多的吃惊。我给他倒了一杯牛奶,我知道牛奶是可以解酒的。他喝了一口,放下杯子,抬起头看着我。突然,他用力把我拉到他怀里,他的唇是热湿的,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本来松垮的发夹落到地面上,如瀑的长发披散开来。他的手指与我的发丝纠缠分开,再纠缠再分开,我真的好想就这样,永远不要分开。可我听到了,听到他又在叫那个人的名字。我知道我没醉,醉的人是他。
     第二天一早,我给他准备好早餐就离开了。桌子上的野百合静悄悄地开放着。
     他大概真的不知道昨晚他叫过那个人的名字,不然他干嘛若无其事地又来找我。“今天不用去找工作吗?”“对啊,想你了。”“可是我今天的课很重要。”“真的要去吗?”“嗯。”他无可奈何地走了。其实我没有课,一下午都呆在宿舍里看《东爱》:莉香坐上提前一班的火车离开了,在车厢里,坚强的她痛哭流涕,是莉香错过了完治,还是完治错过了莉香?我不知道。
      我没有再去买野百合。好朋友告诉我,那个女的又来找他了,他们可能要和好,问我知道吗。我摇头,我除了摇头还能做什么呢?如果真的喜欢他,就把他留住。我喜欢他,我怎么会不喜欢他呢。从小到大我就一直很相信自己的感觉。对,我要去争取,我们不是在一起了吗,他应该会留下来的。
      他在家。客厅里是昨晚聚会留下来的一片狼藉。“昨晚玩的很晚吗?”他点了点头,“要毕业了,大家聚聚。今天不用上课吗?”他今天的语气很怪,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我的野百合不在了,那个瓶子里插了一束娇艳的百合,我知道野百合和百合的区别,所以我确定那不是我的野百合。是她送的吗?昨晚她也来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空气里除了百合的香气,还有我的即将死亡的爱情。我收拾了他的客厅,用抹布仔细擦过每一个有灰尘的地方。他说:“不要弄了,以后慢慢弄。”我说:“不。”我没有和他一起吃饭,临走的时候我带走了我的那张CD--野百合也有春天。
      他每天给我一个电话,问我好吗。我说很好,就是有点忙。我问他工作怎么样了,他说再等等。他说,你好久没来了。我沉默,我还有论文要弄,先挂了。我没等他说什么,挂断了电话。
如果他真的忘不了她,那么我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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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
发布于:2003-08-21 16:23
(五)
     从那条路上走过的时候,和好朋友牵着手逛新开的精品店,一转身就看到了他,还有她。像第一次我在这条路上看到他们时一样,他亲密的揽着她的肩。那时候我大一,暗恋他好多年;现在我转眼就大三了,和他有过不到一年的爱情,在他叫着她的名字时,把自己给了他。我没有过去和他们打招呼,因为我不知道自己算什么。擦身而过。
    好朋友握紧了我的手:“你没事吧?”“没什么。”我的牙齿咬住了嘴唇,怎么也分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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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03-08-21 16:24
(六)
    再后来,他打电话说要去S城了,没有说和谁一起去。我说:“那我去送你吧。”我没有提起她,因为我不喜欢勉强。我知道他要和谁一起去读书的,是她。她跟他说无法离开他,她希望他们能重新在一起。她还说他是不会喜欢我这种小丫头的。当朋友告诉我这些的时候,他们都以为我会很气愤,但我我没有。我知道很多事情顺其自然的好,莉香可以离开完治,我也可以。
     他喜欢的是百合,原本我以为他是会爱上野百合的,也许是我错了吧。
野百合的春天该结束了。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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