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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包:一个沾满民工血泪的词汇
转包:一个沾满民工血泪的词汇
文章提交者:雪里埋 加贴在 网络批评 凯迪网络 http://www.cat898.com 转包:一个沾满民工血泪的词汇 雪里埋 12日上午9时20分,河南安阳信益电子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刚刚竣工的68米高烟囱施工工程,在准备拆除烟囱四周脚手架时,搭设的上料架发生倾翻,30名正在施工的民工全部翻下坠落,造成21人死亡,9人受伤。 脚手架倒塌,这样的建筑事故已经司空见惯了,随手在网上一搜索就能找到一大堆,看得人眼花缭乱。可以想象,和这些事故一样,安阳惨剧也有着千篇一律的原因:操作不当,安全措施不力,某个环节出错,20余民工惨死……而我再细读新闻,又发现了一个耳熟能详的专业名词:转包。原来该烟囱工程也是被层层转包的。虽然承建方是河南省七建公司,然而民工们却是为一个北京来的包工头工作,而北京包工头也是转包别人的……整个工程至少转包了3遍。 又是转包!转包,转包,多少罪恶假汝之名!多少血泪沾满汝身! 追本溯源,转包不过是市场交易中的一个普通名词,也就是对承包进行转让,转包者和再承包者都有利可图。从经济效率的角度来说,资源通过转包得到了更为优化的配置,因为转包者从中赚了一笔,还可以去从事更有效益的买卖。 然而建筑市场上的转包则远不只这么简单。因为建筑工程人命关天,作为承包商(当然也包括再承包者)必须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政府部门对此有着严格的审核和认证。转包往往就是在这个层面上发生的:承建者拿着从业资格的金字招牌,广揽工程,也不管自己能否消化,其目的只是为了甩手转让;而那些没有从业资格的不法建筑商,揽不到生意就只好从承建者那里转包。在这里,承建者的从业资格已经失去其本来意义,而成为合法建筑公司从事非法转包榨取差价的工具,成为给不法包工头撑起的“保护伞”。 建筑工程经过层层转包,其建筑质量和安全措施就可想而知了!一方面,再承包者本来就缺乏从业资格,没有建筑实力,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甚至缺乏应有的机械设备;另一方面,层层盘剥之后,工程油水见底,为了获得最大化利润,包工头自然要偷工减料,克扣民工工资,甚至拿他们的生命来做赌注。所以,我们看到,在安阳惨剧中,包工头请不起具有高空作业证的人来拆除脚手架,就“赶鸭子上架”,逼着对高空作业一窍不通的民工们爬上高架;而脚手架上的两根拉绳被不正当撤掉,导致脚手架失去平衡而倒塌,这何尝不是承包者不具从业资格,缺乏安全管理所致?一句话,非法的转包是安阳惨剧的“罪魁祸首”! 正是鉴于非法转包的潜在危害,国务院三令五申禁止建筑工程中的转包行为。就在今年4月,国务院还发布通知要求建立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严厉“查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和监理单位违法转让监理业务,以及无证或越级承接工程业务的问题”。而河南省七建公司居然敢顶风作案,我想不是偶然的。建筑市场上的转包现象屡禁不止,这是政府部门必须重拳整治的一个课题。只有杜绝建筑市场上的转包现象,才能抹去“转包”二字上的斑斑血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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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布于:2004-05-15 08:22
太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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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布于:2004-05-15 17:02
痛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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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布于:2004-05-15 22:49
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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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
发布于:2004-05-20 11:46
弱肉强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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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04-05-20 12:32
太黑了。 :mad: :mad: :ma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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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04-05-24 13:45
太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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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04-05-24 13:48
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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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04-05-24 13:51
期待法制更健全。
信用制度更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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